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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改 不只起徵點那點事

  • 發佈時間:2015-03-30 10:30:50  來源:中國民航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特約記者 程喆

  3月初,《稅收徵收管理法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在國務院法制辦截止徵求意見。有關提高個稅起徵點的問題,一向是公眾討論的熱點,兩會上也不斷有代表委員因此發聲。不過,截至目前,官方已經明確表示,簡單提高個稅起徵點並不能解決問題,實行綜合稅制是一種可行的辦法。雖然目前難以實施綜合稅制,但依然有很多方法可以作為過渡方案。

  在今年兩會上,不少人關注個稅起徵點的問題,不少委員都提出要提高個稅起徵點,有人説5000元,有人説6000元,因為現在3500元的個稅免征額已經不能涵蓋當前城鎮居民衣食住行的基本成本。

  然而,目前的情況依然和每年兩會結束後一樣,沒有要提高個稅起徵點的跡象。新華網報道,3月6日,在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的記者會上,財政部部長樓繼偉表示,簡單提高個人所得稅起徵點並不公平,改革稅制才是更根本的辦法。全國政協委員、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前所長賈康更稱,個稅已經邊緣化了,全國僅有2800萬人在繳納稅款,提高起徵點,交稅的人就更少了。

  《南方都市報》報道,實際上,中國的個人所得稅已經明確了改革方向,要像西方國家那樣實行綜合稅制。綜合稅制是指對納稅人在一定時期(通常為一年)內取得的各項所得,不分其來源渠道和所得,綜合計算徵收所得稅的一種制度。目前,美國、英國、新加坡等國家都實行了這種稅制。

  2006年,稅制改革被寫入了“十一五”規劃,初步計劃是納稅年度結束後,由納稅人申報全年綜合各項所得,由稅務機關核定,統一按規定的累進稅率計算應納稅額,並對年度已納稅的部分作出調整,多退少補。

  只不過,這一改革到目前仍沒有被推動。

  《中國新聞週刊》報道,學界普遍認為,推動改革的瓶頸在於部門間資訊共用程度低,金融資産和其他財産收入實名制度不健全,並存在現金使用量大、個稅綜合數據庫建設速度緩慢等問題。

  例如,如果實行綜合稅制,是對稅務部門的巨大挑戰:需要構建納稅人資訊系統、財産登記體系和社會信用體系,還涉及不同部門之間的合作,如實現稅收與金融、工商、房管等系統的資訊聯通等,不僅僅是一個稅制的問題。

  既不提高個稅起徵點,又遲遲不能實行綜合稅制,前者因為“不公平”,後者因為有很多困難,結果兩頭落空,民眾的個稅稅負越來越重。

  此次兩會後,不少學者指出,個稅必須改革,或許不能一步到達綜合稅制,但可以根據地區、百姓消費能力、家庭情況等區別徵稅。

  《京華時報》報道,國務院參事、中央財經大學稅務學院副院長劉桓建議,個稅起徵點可考慮掛鉤CPI指數每年動態調整。每年CPI指數發佈後,個稅起徵點即可考慮隨之動態調整。《青島日報》則發表評論稱,應該考慮按家庭計徵,家庭成員之間的再分配,可以更加有效地解決收入差距問題。個稅改革,應綜合考慮每一個家庭的收入情況和負擔情況,從而充分照顧到每個家庭的實際情況。比如一名單身人士,一個月掙6000元,生活或許還不錯,但是如果要養老婆孩子,那就很艱難。不考慮家庭情況,“一刀切”地計徵個稅,確實有失公平。

  在我國香港,不但供養子女、贍養老人可免稅,就連個人進修開支、居所貸款利息、慈善捐款等項目,也可進行一定限額的稅費扣除。個稅改革應當借鑒這些有益經驗。

  《稅收徵收管理法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的一個突出特點就是明確了納稅人識別號制度的法律地位,“國家實行統一的納稅人識別號制度”。今後,稅務部門將按照國家標準為企業、公民等納稅人編制唯一且終身不變的確認其身份的數字代碼標誌。

  若這一制度能付諸實行,將為個人納稅實行綜合稅制提供有效的操作基礎。自然人有了“稅號”,所有的收入資訊都歸併到“稅號”下面,就更有利於綜合計徵的推行。只希望,最終民眾沉重的稅負負擔能有所減輕,稅收制度的設計能夠更加符合民眾的期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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