航空安全面前豈能情有可原
- 發佈時間:2015-03-27 10:30:39 來源:中國民航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懷仁
■來論
為了在座位上坐得更穩當,男子熊某將飛機上的應急出口門把手誤當做“扶手”拉了一把,導致飛機安全門被打開。這一幕發生在3月14日烏魯木齊國際機場一架即將飛往鄭州的飛機上。事發後,空乘人員立即向民航新疆機場公安局報警。民警趕來對該航班機組人員及相關旅客進行調查,對熊某依法給予了行政拘留10日的處罰。此後,不少網友紛紛質疑處罰過重:“不就是第一次坐飛機沒經驗嗎”“多大的事啊,又不是故意的”“教育教育不就得了,情有可原”……
然而在筆者看來,這些年我們説過的“情有可原”真的少嗎?帶了不允許帶的物品乘機,情有可原,大不了不再帶這些東西了;對民航服務人員動拳頭,情有可原,誰還沒點兒脾氣;在航班上隨意調換座位,情有可原,誰都想坐個舒服的位置……誤開飛機安全門,我們還可以情有可原嗎?這次真的不能。因為這樣做不僅違反法律規定,而且絕不是用“下不為例”“情有可原”這樣的話能解決的。它是事關旅客安全的重大問題,絕不允許有絲毫含糊。
面對航空安全,我們必須正視那些所謂的“情有可原”。正是因為有了太多的“情有可原”,一些旅客才肆無忌憚地一再觸犯法律,置他人安全于不顧。日積月累,不經意間,我們越來越麻木,越來越不拿航空安全當回事兒。有時候,即使有各種安全警示標誌,也有民航服務人員苦口婆心的提醒,但有些旅客就是不聞、不問、不看,一旦出了安全事故到了追究責任的時候,才有人説這個沒看到,那個沒聽説過。這是極其不負責任的表現,無論從道德和法律上都是説不過去的。
航空安全關乎公眾安危,絕非小事。要守住航空安全的底線,我們必須敬畏法律,按規矩辦事。動不動就想鑽空子只會讓一些人舍本逐末,得不償失,甚至害人害己。
- 股票名稱 最新價 漲跌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