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地方政府專項債券預算管理辦法》出臺
- 發佈時間:2015-03-26 08:06: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經濟日報北京3月25日訊 (記者 曾金華)財政部日前發佈《2015年地方政府專項債券預算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就地方政府專項債券的預算編制和調整、預算執行等作出規定。《辦法》明確,專項債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還本付息、發行費用納入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專項債券按市場化原則在銀行間債券市場、證券交易所市場等發行,鼓勵符合條件的機構投資者和個人購買專項債券。
《辦法》的規範對象為2015年地方政府專項債券,包括為2015年1月1日起新增專項債務發行的新增專項債券、為置換截至2014年12月31日存量專項債務發行的置換專項債券。
《辦法》確定,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發行的專項債券不得超過國務院確定的本地區專項債券規模。專項債券收入、安排的支出、還本付息、發行費用納入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省級政府應按照有關規定,做好資訊披露和信用評級等相關工作,披露專項債券基本資訊、政府性基金財力及相關債務情況、償債資金安排以及對投資者做出購買決策有重大影響的其他資訊。省級財政部門應按時兌付專項債券本息。
財政部在全國人大或其常委會批准的地方政府舉借債務的規模內,根據客觀因素測算分地區新增專項債券規模和置換專項債券規模,報國務院批准後下達各省級財政部門。
《辦法》還確定,專項債券收入繳庫、安排支出的資金撥付、債券還本付息的資金撥付等,按照政府性基金預算管理有關規定執行,並納入政府性基金預算進行會計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