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生活用氣將實行階梯價格制度
- 發佈時間:2015-03-24 08:53:10 來源:福州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記者王玉萍
本報訊 記者昨日從省物價局獲悉,今年我省11項價格改革重點工作進度安排已經公佈,6月底前將公佈修訂的福建省定價目錄,12月底前,所有設市城市將實行居民用水階梯價格制度。
根據進度安排,6月底前,將公佈修訂的福建省定價目錄,大幅減少政府定價項目,下放價格管理許可權;繼續推進銷售電價分類改革,規範部分電價分類適用範圍,進一步理順分類電價的比價關係;完善污水處理收費政策;推進常態化價格監管,改進現階段以專項檢查為主的單一檢查模式,逐步形成一整套制度完備、運轉高效的價格監管機制,出臺重點抽查工作辦法。
12月底前,開展大用戶與發電企業直接交易試點,進一步推動電力市場化改革;推進氣價改革,對管道燃氣價格實行分級、分類管理,終端銷售價格授權市、縣政府管理,在已開通管道天然氣的城市建立居民生活用氣階梯價格制度;推進水價改革,所有設市城市實行居民用水階梯價格制度;推進行政審批前置服務收費改革,形成實行政府定價管理的行政審批前置服務收費目錄清單,向社會公佈。
在推進醫藥價格改革方面,我省年內將做好省級醫療機構醫藥價格改革工作,加強對設區市醫藥價格改革的指導和價格平衡工作。研究放開一批非基本醫療服務項目價格,賦予省級醫療機構更大的價格自主權。適時調整或制定醫療服務價格,按照公立醫院公益性程度,拉開不同等級醫院、醫生以及不同技術難度、風險程度的價格水準。這項進度安排將按照我省醫改工作的總體部署,與其他改革措施協調推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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