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性教育和懲治力度亟待加強
- 發佈時間:2015-03-19 01:31:42 來源:科技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教育改革
文·白 瀛丁 靜彭 卓
校園本應為一片成長的凈土,近年來,性侵案卻呈上升趨勢,且“熟人作案多”“學校監管弱”“農村更薄弱”。
兩會期間,多位代表委員關注校園性侵案件,指出應從加強立法監督、細化學校責任、普及性教育等方面出發,建立事前預防、緊急救助到事後治療輔導的全套工作機制。
性侵案頻發凸顯監管漏洞
近年來“校園性侵”案被頻繁曝光:安徽潛山天明學校校長楊啟發對9名一至四年級幼女性侵時間長達11年;江西瑞昌62歲代課教師陶表功多次猥褻班上7名女生,致使其中6人感染性病;海南省萬寧多名六年級女生被校長與政府官員帶走開房……發生在未成年人身上的性侵案之惡劣,被無數人評論“令人髮指”。
今年3月,中華社會救助基金會兒童安全基金女童保護項目發佈的《2014年兒童防性侵教育及性侵兒童案件統計報告》指出,2014年,被媒體曝光的案件高達503起,平均0.73天就曝光1起,是2013年同比的4.06倍。
更令人擔憂的是,停留在報案階段或沒有報案的受害人或許更多。中國人民公安大學曾對全國5800名中小學生作問卷調查,顯示性侵害案件的隱案率是1:7。換言之,每1起性侵害案件被揭露,背後可能隱藏著7起類似案件。
性教育不足、監管方包庇、法律底線不清成性侵“保護傘”
代表委員表示,性教育不足、監管方包庇、法律底線不清,已成性侵案件屢禁不止的三大“保護傘”。
全國人大代表、河南通許縣大崗李鄉蘇劉莊村“愛心診所”所長馬文芳指出,與其他危害校園安全的事件類型不同,性侵害案件的發生一般沒有第三人在場。“未成年人的認知和辨別是非的能力較差,侵害人易於採取欺騙、誘惑等方式實施性侵害。”
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的調查發現,一些受害人處於弱勢地位,或被威逼利誘,或羞于聲張,使有的性侵案過了20年才被揭發。
全國政協委員、全國婦聯副主席甄硯表示,性騷擾行為人和受害人之間不平等的權力關係以及受中國傳統文化的影響,受害者遭受性騷擾後往往不敢聲張、不願聲張。
甄硯説,學校對性騷擾現象的重視程度也不夠。“據一項調查顯示,90%以上的學校沒有專門的性騷擾預防的培訓課程,很多女生在碰到性騷擾時束手無策。”
更重要的是,一些學校在處理校園性侵案時,總有一種“家醜不可外揚”的包庇心理。細數近來發生的校園性侵案,雖然安徽校長楊啟發性侵幼女獲刑18年、江西教師陶表功性侵幼女獲刑14年等“無良教師”被判刑,但對當事學校管理和監管部門的追責卻鮮有報道。
有評論指出,因為“師德一票否決”,一些地方在處理校園性侵案時,總想“內部處理”。全國政協委員、九三學社社員劉玲媚説,國內的校園性侵預防、治理過於簡單,更多僅停留在道德層面,沒有從懲治性侵方面拿出實質性的應對舉措,導致執行過程中出現“模棱兩可”和“彈性操作”的可能性。
此外,中華全國律師協會未成年人保護專業委員會副主任孔維釗、律師秦希燕等認為,與國外普遍嚴懲性侵兒童的做法相比,我國對性侵兒童的處罰力度相對較輕。“應取消嫖宿幼女罪,凡是與不滿14周歲的幼女發生性關係,一律定為強姦罪,加重處罰。”
“防性侵”納入義務教育,對性侵教職工“零容忍”
國務院2011年頒布的《中國兒童發展綱要(2011—2020)》規定:“保護兒童免遭一切形式的性侵犯。建立受暴力傷害兒童問題的預防、強制報告、反應、緊急救助和治療輔導工作機制。”代表委員表示,治理校園性侵,還需拉開防範“天網”和法律防線,科學施教嚴肅追責。
——建立預防機制。“防治性侵害,防在治之前。要把防範針對未成年人的性侵害落到實處,教育部門的推動至關重要。”
全國人大代表、雲南省公路開發投資有限公司昆明東管理處小喜村收費站副站長鐵飛燕表示,要防止存在潛在危險的教職員工對學生進行性侵害。
——打造法律防線和追責機制。劉玲媚建議加強對校園性侵立法,在未成年人保護法中新增“防範校園性侵”,並作出具體、明確的規定;重點對校園性侵行為的具體定性、明確處罰措施、防治培訓對象、精神損害賠償範圍、標準、立案標準等作出明確的規定。
全國政協委員、歌手韓紅今年第七次帶來關注農村留守女童性安全的提案,建議讓性安全教育進課堂,對曾經有性侵的教職員工“零容忍”。
鐵飛燕建議,教育部出臺防治校園性騷擾和性侵害專項法規,明確幼兒園和學校尤其是法定代表人在校園安全建設中的責任以及失職和行為不當應受到的懲戒和處罰,並出臺細則,責成各級學校、幼兒園和託兒所實施未成年人人身安全的防護教育和防治措施。
——科學推動校園性教育。韓紅建議,把防性侵教育寫入義務教育課程,學校開闢性安全教育課程,司法部門加大法制宣傳力度,構建監護人、學校、社區和社會密切配合的女童性安全教育體系和合作網路。
全國人大代表、中國音樂學院教授吳碧霞説,性教育要從娃娃抓起,讓她們從小就知道,自己什麼方面很重要,哪些是自我保護意識需要加強的部分。
——與公安部門、司法部門跨部門合作。馬文芳建議,教育部門應該積極與其他政府部門以及有資質、有能力的相關社會組織合作,建立跨部門合作機制,推進安全校園的建設。
此外,吳碧霞指出,除了預防,還應該努力幫助遭受性侵的孩子儘快走出心理陰影,以免再遭受人生更大的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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