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學人員回國 創業支援計劃
- 發佈時間:2015-03-19 01:31:38 來源:科技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留學人員回國創業,有多項政策扶持。對於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審批確定的重點創業項目,一次性給予創業支援資金50萬元;對於確定的優秀創業項目,一次性給予創業支援資金20萬元。相關地方應給予相應配套資金支援。
申報留學人員回國創業啟動支援計劃需具備以下條件:
1.企業法定代表人應為留學回國人員,一般應獲得碩士以上學位;
2.擁有自主智慧財産權或發明專利,技術創新性強,具有市場潛力;
3.熟悉相關領域和國際規則,有經營管理能力,如有海外自主創業經驗者可優先考慮;
4.企業註冊時間不超過3年;
5.企業註冊資金現金資産不低於50萬元人民幣,留學人員出資額佔企業註冊資本的50%以上;
6.企業法人誠信守法,無違法犯罪記錄。
上述優惠政策的依據是《關於印發實施中國留學人員回國創業啟動支援計劃意見的通知》(人社部發[2009]112號)和《留學人員回國工作“十一五”規劃》(國人部發[2006]123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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