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裏的事讓村民做主
- 發佈時間:2015-03-18 05:32:20 來源:農民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記者蘆曉春
“村裏的事讓村民來做主。”對於天津市寶坻區的村民們來説,這並不是一句空話。從2013年10月開始,寶坻區率先在該區全面推行農村基層協商民主制度,廣納民言、廣集民智、廣聚民意,有力地促進了村級組織科學決策、依法治村。
近日,記者來到寶坻區實地探訪這一制度實施效果,感受其給廣大鄉村帶來的變化。
協商民主有啥好?
村幹部:我們幹著省事了;村民:我們説話算數了
走在寶坻區潮陽街道閆各莊村,一條條寬敞乾淨的水泥路,一排排整齊樸素的瓦房映入眼簾。
“要是沒有協商民主,就看不到現在這麼好的環境。”村支書李振生提醒。整治環境一半得益於政府實施的“清潔家園”行動,另一半要歸功基層協商民主制度的推廣,因為它讓村民齊心協力支援“清潔家園”。
修條路、填個坑,在農村並非易事,因為需要照顧好村民的利益訴求。“就拿村東頭的水塘來説,周邊村民經常往裏倒垃圾,環境非常差,不少村民建議村委會進行整治,我們按照‘六步決策法’得到了鎮政府的批復,在進行表決會之前按照協商民主制度要求召開了村民協商會,沒想到這件好事會有村民不同意。”李振生説。
以往在表決環節,參加的成員有村級事務助理、村兩委成員、村民代表,並沒有普通村民,實行基層協商民主制度後,表決會之前要進行協商民主,村裏所有村民都可自願參加。這次水塘整治表決會上,村民崔恩齊和水塘邊的10多戶村民作為利益相關群體進行了旁聽和發言。
“水塘邊有幾棵我栽了好多年的樹,咋説砍就給砍,我不幹。”崔恩齊第一個站起來表示反對,隨後又有幾位村民站起來,有的説他們家還有塊菜地不能動,有的則是擔心修水池堵了他們家門口。
於是,表決會暫停了。散會後,李振生和村委會其他成員開始各自入戶訪談。這項工作足足進行了兩個月,開了3次會,最終這10多戶村民同意治理水塘。
再後來,村裏修路、垃圾桶擺放在哪等大小事,村委會都認真聽取村民意見,不少意見都被採納。
58歲的劉克昌提出修路的支出要有村民監督,於是,他成了一名監督員,在修路過程中還主動當起了村裏的調解員,給李家講道理,去王家講政策。
當記者問起基層協商民主制度帶來的好處時,劉克昌一臉讚賞:“這個辦法讓普通老百姓有了説話能算數的權利,你説它好不好?”
而李振生則這樣回答:“這個制度讓我們每幹一件事都要想著村民的認可,它是我們的‘法寶’。”
協商民主緣何來?
把矛盾化解在表決前,讓村級決策更科學、更民主
多年來,寶坻區始終重視村民自治建設,該區曾在全國率先推行了村務公開民主管理制度,2004年推出了村級重大事務“六步決策法”,2009年實施“一站三中心”、“一村一站一助理”社會治理模式,這一系列做法讓該區的農村基層民主政治建設和社會管理工作走在了全市前列。
2013年10月,寶坻區下發《關於推行農村基層民主協商制度的意見》,又率先在全區755個行政村全面推行農村基層民主協商制度。走在前列的寶坻區為何再次把視線聚焦在農村基層民主政治建設上?
寶坻區委常委、區紀委書記殷奇説:“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了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落實在基層,就是老百姓的事情大家商量著辦。推行農村基層協商民主制度,把矛盾化解在表決前,也更能體現民智民意。”
寶坻區推行的農村基層協商民主制度最突出的特點,在於把“六步決策法”表決過程中的協商環節前移。協商在前,決策在後。
協商民主怎麼議?
村裏大小事都是議題,商議結果按程式、有依據
協商民主都商議些什麼內容?一言概之,大到村莊的發展規劃,小到村民的低保申領,都是協商的內容。
“村級重大事務的協商是‘六步決策法’的重要步驟,協商結果是決策的重要依據。對村級一般性事務,由村‘兩委’依照職責確定議題、組織協商、作出決定和組織實施。商議過程要形成書面記錄,表決結果要簽字按手印,使每一項事務都按程式、有依據。”張桂英科長説。
64歲的安俊信大爺是郝各莊鎮東郝各莊村村西頭的一戶村民,他家緊挨著一個被垃圾包圍的坑塘,由於坑塘地勢高,每到夏天雨大時,坑塘裏的污水就漫出流淌到自家和周邊村民的院子裏,為此他們多次要求填埋坑塘,但因坑塘地界不清村委會一直沒有給予答覆。
2013年,聽説村裏實行了協商民主,他們再次來到村委會,這事成了村級重大事務議題,通過“六步決策法”報批鎮政府,得到批復後召開協商民主會和村民代表表決會,結果一致通過。
村委會還採納村民意見修建了排水渠。“沒想到這麼多年解決不了的事通過協商民主解決了,我們是打心眼裏擁護這個辦法。”安大爺開心地説。
據了解,2014年寶坻區累計召開農村基層民主協商議事會議1963次,完成了2805個議題的民主協商,1712個民主協商事項已經實施完成,涉及修路、建橋、清潔家園、土地發包、植樹造林等村級重大事務,涉及資金共計4億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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