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瓷瓶流拍後斷耳 責任誰付?

  • 發佈時間:2015-03-14 06:35:16  來源:廣州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文/廣州日報記者林琳

  瓷器藏家李先生最近吃了“啞巴虧”,送拍的瓷器流拍後回到他手上已經斷了一隻“耳朵”,他因為沒有當場驗貨而無法追究責任,只好自己自認倒楣。在藝術品拍賣市場中,送拍前、流拍後藏品有損的現象極為常見。

  業內人士認為,拍賣行、藏家在交割拍品時一定要留下拍品品相的證據,更好防範事後糾紛。

  完器變殘器 藏家吃悶虧

  李先生在拍賣會前把一件七八萬元的瓷瓶送到當地一家拍賣行上拍,圖片被刊登在拍賣圖錄上。不過在拍賣會上,這件瓷瓶沒有順利拍出,於是拍賣行的業務人員約定時間把拍品送回給李先生。李先生等到拍賣行的業務人員離開後才拆開包裝,卻赫然發現瓷瓶的一隻“耳朵”斷裂了。在“耳朵”斷裂的截面上竟然黏著膠水,所以“耳朵”還能勉強和瓷瓶的頸部黏接在一起。

  李先生對此非常惱火,然而如果要求拍賣行負責,李先生卻處於不利的地位,因為按照行規,他應該在雙方都在場的情況下交接這件流拍的瓷瓶,而因為種種原因沒有現場驗貨,拍賣行就大可理直氣壯稱“貨品出門概不退還”。最後,李先生只好自己承擔瓷瓶破損的損失。

  廣東省拍賣行業協會秘書長鄭曉星告訴記者,拍賣法規定拍賣行對拍品有保管責任,但沒有説明發生問題的具體賠償方案,拍賣行的義務以拍賣合同約定的內容為準:“如果賣家是在交割之後説瓷瓶的‘耳朵’斷了,責任應該自己負。如果他想提出是拍賣行的責任,那就要出示相應的證據,比如委託時標的並沒有瑕疵。而如果可證明是拍賣公司導致的拍品破損,就要按照委託拍賣合同來賠償處理。”

  拍場常見品相糾紛

  “拍品品相的問題最容易出爭論。”廣東精誠所至總經理陳綺雯就經歷過不少例子,“書畫的折痕、卷軸的軸頭斷裂等,時有發生。”這種情況大多數出現在拍品流拍之後、賣家收回拍品時。

  另一家拍賣行的負責人吳先生無奈地告訴記者,他手下的新手出去徵集拍品就因為經驗不足被客人“坑”了幾次。

  這時,是否有原始資料進行對比就成為關鍵。經過了一些“教訓”後,陳綺雯要求收畫的時候要在合同清楚寫明品相,比如哪個部分有折痕,哪有幾個蟲洞,或者哪有缺角。

  吳先生説現在要求所有員工都隨時拍照、錄影為憑證:“徵集時拍整體、細部,流拍後包裝送回前也拍照,每一步都保留證據。”而有的賣家更謹慎,拍賣行人員到家中徵集時,拍下拍品的高清照片後立馬列印出來、雙方簽名。

  業內:除了取證 拍賣公司也要愛護拍品

  吳先生説,採取謹慎的取證、對比,拍品品相的糾紛也減少了很多,但是這加大了公司的工作量,“尤其在密集徵集的階段,整理這麼多資料是一個不小的負擔。”

  而對於陳綺雯來説更願意相信拍賣行與客人之間的默契和信任:“他們都願意把自己的藏品託付給拍賣行了,應該基本信得過的,因為拍賣行本身就是一個需要高度信任的行業,不然有再多的防範措施還是防不勝防。”她採取尊重客人意見的措施:“如果熟悉的客人覺得拍照、寫清楚更好,我們也可以,如果他們覺得寫得太清楚反而生分了、沒人情味了,我們也接受。因為在客人挑拍賣行的時候,我們也挑客人。”

  如何儘量杜絕拍品品相的糾紛,陳綺雯認為拍賣公司要提高專業水準,愛護拍品:“這也關係到拍賣公司的形象,比如我們徵集貴重拍品的時候,要細緻、用心、愛護,如果粗手粗腳的,客人怎麼會放心?”

  而鄭曉星就一再強調賣家要注意當場驗貨,不要事後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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