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蒲長城代表:加快立法保障消費品安全

  • 發佈時間:2015-03-13 21:26:11  來源:新華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華網北京3月13日電(記者許祖華)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建立健全消費品品質安全監管、追溯、召回制度,嚴肅查處制售假冒偽劣行為,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對此,全國人大代表、國家質檢總局原副局長蒲長城建議,加快制定消費品安全法,保證消費品安全,保障消費者人身健康和安全。

  蒲長城介紹説,在消費品安全領域,由於工業産品中新技術、新材料的廣泛應用,消費品品種數量急劇增長,企業産品出現因設計、製造缺陷産生不安全品質問題的風險加大。隨著中國由模倣型消費進入個性化消費時代,消費者面臨前所未有的消費品安全風險和威脅。

  近年來,我國品質水準總體呈穩定提高狀態。國家監督抽查不合格産品檢出率近5年來整體呈下降趨勢,製造業品質競爭力指數連續15年增長。但是我國當前品質問題依然嚴峻,從我國網路銷售産品抽查數據來看,2014年質檢總局對兒童玩具、服裝、鞋類、背提包和小家電5大類電子商務産品進行了監督抽查,不合格産品檢出率高達26.1%。

  “面對與産品品質有關的公共安全問題,有必要制定專門的法律,規範生産企業建立更加完善的産品設計開發、品質控制、服務監督體系,當發現消費品缺陷時,督促企業採取警告、撤回、召回等補救措施,消除缺陷消費品對公共安全的威脅與危害。”蒲長城説。

  蒲長城建議應加快制定消費品安全法,確立消費品生産經營者的安全保障義務,建立全面有效的監管制度,建立切實發揮行業自律、消費者維權、社會監督作用的共治格局。

  他説,消費品品質安全問題突出,應通過立法進一步對監管部門的職責進行明確界定,對第三方檢測認證機構的義務和責任進行明確。立足中國實際,積極吸收國際先進經驗,應通過立法明確規定建立消費品傷害監測、消費品風險監測、預警和評估、缺陷消費品召回、消費品安全事故調查和處置、消費品品質安全資訊共用與合作等制度。

  同時,應當確立鼓勵消費品領域充分發揮行業自律、消費者組織維權作用的制度規則(如支援建立消費品糾紛的行業調解制度、消費品糾紛仲裁製度、公益訴訟制度等);確立方便消費者投訴、維權的制度規則,調動消費者維權積極性(完善品質擔保制度、侵權賠償制度,建立統一便利的投訴制度,建立小額訴訟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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