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李亞蘭建議虛擬財産入遺産,你點讚不?
- 發佈時間:2015-03-13 15:25:02 來源:羊城晚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全國人大代表、律師李亞蘭建議在繼承法中增加“網際網路絡中的虛擬財産”,法學專家認為可通過修法或發佈司法解釋予以明確
“若干年後,我們死了,我們的QQ怎麼辦,我們的淘寶網店還能傳給下一代嗎?”這樣的問題,遙遠也不失現實,卻在拷問著一部有著30歲“法齡”法律的實踐蒼白。
對於這一問題,全國人大代表、律師李亞蘭提交了一份關於修改《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的議案。
在李亞蘭看來,修改繼承法將虛擬財産等納入遺産範圍,是個需要及時做出法律應對的現實問題。有法學專家表示,虛擬財産納入遺産範圍是大勢所趨,可以通過修改法律或發佈司法解釋予以明確。
虛擬財産難繼承
一篇“網店是否可以成為遺産”的網帖,數萬次點擊量的背後,承載著一個真實的故事:2012年7月,淘寶女賣家小艾被曝因連日通宵熬夜在睡夢中猝死家中,年僅24歲。小艾在杭州經營女裝網店,平時“蠻拼的”。她去世後,網店已經無法打開。小艾的親屬希望繼承這家苦心經營了兩年多的網店,但按照淘寶相關規定,網店不允許轉給別人。如何繼承成了難題。
有著同樣難題的,還有QQ等網路虛擬物品。一些QQ靚號在網上的出售價格達到成百上千元,有著吉利數字的號碼叫價更高。除了這些可以變現的價值,很多人在虛擬世界裏留下的情感歷程,網路相冊、空間日誌、電子郵件等對親友來説更是具有巨大的情感價值和懷念意義。
“科技的進步與法律的完善使我國公民當前擁有的財産種類日益豐富。”全國人大代表、黑龍江龍電律師事務所主任律師李亞蘭説,像網路虛擬財産等都是在繼承法立法時未曾出現的事物。時至今日,這部頒行于上世紀80年代的繼承法,已經不能滿足當前社會的法律需求。
?繼承法律現“真空”
現行繼承法于1985年4月經第六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三次會議通過,同年10月1日起施行。
這部法律第三條以列舉的方式,規定了遺産是公民死亡時遺留的個人合法財産,範圍包括七類: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儲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圖書資料;法律允許公民所有的生産資料;公民的著作權、專利權中的財産權利;公民的其他合法財産。
李亞蘭認為,這部法律在當時是能夠滿足我國公民對繼承法律需求的。但隨著科技和經濟的發展,公民擁有的財産種類日益豐富,包括網路虛擬財産等等,都是在繼承法立法時沒有出現的。
?虛擬財産判遺産有先例
北京大學法學院民商法學教授馬憶南説,隨著虛擬財産種類和數量的越來越多,將虛擬財産納入遺産範圍,是一個世界性的大趨勢,國外已經出現了將虛擬財産列入遺産範圍的判例。
李亞蘭在今年的全國兩會上提交的議案,建議修改繼承法,其中第三條增加“網際網路絡中的虛擬財産”等新事物。
“把虛擬財産作為遺産,大家都有了共識。”馬憶南介紹,目前存在一些爭議性的問題主要是具體的立法細節。比如,與一般性財産相比,虛擬財産更多地涉及個人隱私,因而作為遺産繼承時怎樣既保障繼承人的繼承權,同時又防止被繼承人的財産隱私被暴露;防止被繼承人隱私暴露在法律上是否需要進行嚴格的規制,等等。不過在她看來,這些都只是技術性問題,並不能否認虛擬財産作為遺産的性質。
全國人大代表朱列玉則覺得,可以通過修改繼承法或者作出司法解釋的方式,將虛擬財産納入遺産範圍。記者 董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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