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網站銷售不支援“七日無理由退貨”的商品必須明示
- 發佈時間:2015-03-13 09:59:12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華網上海3月13日電(記者周蕊)從3月15日起,網購時哪些商品不支援退換貨都將在商品頁面和結算頁面的醒目處顯示,相關條款需要消費者手動確認,這是上海市消保委落實《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聯手18家電商企業進行的一大舉措。
去年3月15日實施的新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新增了“七日無理由退貨”制度,然而,由於部分經營者僅在網站的退貨規則或售後服務頁面對適應“七日無理由退貨”情況予以説明,而沒有在商品資訊頁面的顯著位置告知消費者,過去的一年間,上海市消保委接到涉及“七天內無理由退貨”的投訴依然高達近千件。
即將從今年3月15日正式實施的《上海市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明確規定,除了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的四大類不宜退貨商品外,網站經營者銷售其他不支援“七日無理由退貨”的商品時必須明示,並讓消費者在購買前確認,即“一人一物一確認”。
包括京東、一號店、蘇寧易購在內的18家電商均將從15日起在pc端和手機端新增加這些明示,但淘寶和天貓商城還暫未有動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