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民自家地裏挖出漢代鐵鏵欲收藏拒上繳(圖)
- 發佈時間:2015-03-13 10:08:07 來源:人民網 責任編輯:郭偉瑩
昨日,商洛市博物館工作人員(左)向李老漢講解最近出臺的《陜西省群眾保護文物獎勵辦法》
李老漢挖出的鏵
幾年前,商洛市商州區夜村鎮代街村村民李老漢在自家地裏,無意間挖出了一個鐵疙瘩,後經文物專家初步鑒定,鐵疙瘩為漢代的鐵鏵(huá)。昨日,李老漢稱,曾有人多次到府收購他都沒有賣,只是自己收藏。對此,文保部門稱,曾多次到府徵集文物但未果。
村民翻地時挖出“鐵疙瘩”
昨日上午,華商報記者在村民李老漢家中,見到了他撿到的“寶貝”,一個鐵鏵及部分箭矢頭。鏵看上去是生鐵鑄造的,已經有了銹跡,鏵身沾著泥土並有劃痕,重約20斤左右。箭矢頭大約有30根,均呈現銅綠色,有些已經斷掉了。
李老漢説,大約在2010年4月,他翻地時挖出了這些“寶貝”。因為之前有村民在地裏挖出過寶貝,所以他斷定這個“鐵疙瘩”是文物,就拿回家裏收藏起來。李老漢挖出文物的消息在村裏傳開後,陸續有買家到府,有開價5000元的,有開價1萬元的,但李老漢都沒有賣。
很多村民家裏都有“寶貝”
村民李明記説,村裏有70多戶人,大部分家裏都有寶貝,陸續有人來從村民處收購文物。村民王淑良説,她們家也收藏有十多根箭矢頭,是去年蓋新房子時,從地底下挖出來的。
不大的村莊為何頻頻挖出文物呢?據商州區文管辦一名工作人員介紹,代街村位於丹江南岸三級臺地之上,丹江在這裡呈現了C形,村子三面環山,在第三次全國文物普查中,村子被確定為古城村遺址,歷史可追溯至新石器時代。古城村遺址略呈扇形,面積約27萬平方米。據商洛市博物館一名工作人員介紹,在古代代街村是城,城址表面文化遺存豐富,村上先後出土有不少文物,比如漢代瓦片及泥質紅陶、灰陶片及石斧、石環、石刀等器物。
該“寶貝”可能是三級文物
昨日,商州區文管辦支部書記方先振稱,李老漢挖到的“鐵疙瘩”,初步判斷為漢代的鐵鏵,是一種農耕具,保存比較完整,對於當地農耕文化的研究有一定的價值,但文物等級需要省上專家進一步鑒定。
方先振稱,他們曾到李老漢家動員其主動上交該文物,也願意出一部分資金作為獎勵但都未果。“地下文物屬於國家所有不能買賣,但村民不願意上交,我們也沒辦法。”商洛市博物館館長劉作鵬稱,他們曾表示願意向上邊爭取3000到5000元的獎勵資金,徵集李老漢挖到的漢代鐵鏵,但李老漢沒有答應。下一步,按照新近出臺的《陜西省群眾保護文物獎勵辦法》,他們將對李老漢挖到的文物進行鑒定、徵集,並依據文物等級進行獎勵。該文物很可能是三級文物,獎勵金額大約在5000~6000元之間。
昨日下午,對於為何不將挖到的文物上交文保部門,李老漢説,自己挖出來的“寶貝”,就應該是自己的,而且他不打算賣,只打算自己收藏起來。
律師説法
地下文物應歸國家所有
昨日,陜西稼軒律師事務所律師曹鵬表示,國家文物法保護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地下、內水和領海中遺存的一切文物,屬於國家所有。屬於國家所有的可移動文物的所有權不因其保管、收藏單位的終止或者變更而改變,國有文物所有權受法律保護,不容侵犯。
陜西稼軒律師事務所律師梁偉認為,雖然不是所有的文物都屬於國家所有,但個人收藏文物的,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的規定進行,像李老漢這樣,在地裏挖到了一件文物,如果不是其他合法持有人遺失的,就應當是屬於國家的,依法應當上繳。《文物保護法》第七十四條規定:發現文物隱匿不報或者拒不上交的,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文物主管部門會同公安機關追繳文物;情節嚴重的,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
鐵鏵
深耕農具。西漢時期耕作技術有很大發展,鐵鏵為耕犁破土的鋒刃,更適於耕翻土地和開溝作壟。大鐵鏵碩大沉重,與其配套的犁架必須加大加固,整架耕犁的重量也隨之增大,通常需要兩頭或兩頭以上壯牛挽拉,用於開溝,也可用來竄壟、活地,是漢代鐵器冶鑄業和農業生産力提高的一種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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