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2015年積極的財政政策主要實施內容
- 發佈時間:2015-03-12 09:22:36 來源:中國財經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積極的財政政策自2009年重啟以來,至今已邁入第七個年頭,為此,本刊特別梳理了七年來積極的財政政策主要實施內容,以饗讀者。
【2009年】
一是擴大政府公共投資,著力加強重點建設。在2008年末增加安排保障性住房、災後恢復重建等中央政府公共投資1040億元的基礎上,2009年中央政府公共投資安排9080億元,增加4875億元。
二是推進稅費改革,實行結構性減稅。結合改革和優化稅制,實行結構性減稅,減輕企業和居民稅收負擔,擴大企業投資,增強居民消費能力。
三是提高低收入群體收入,大力促進消費需求。調整國民收入分配格局,提高居民收入在國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和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增強居民消費能力,擴大消費對經濟增長的拉動效應。充分發揮財稅政策作用,增加財政補助規模,重點增加中低收入者收入。
四是進一步優化財政支出結構,保障和改善民生。中央財政用於“三農”支出和民生支出安排分別達到7161.4億元和7284.63億元。嚴格控制一般性支出,進一步降低行政成本。
五是大力支援科技創新和節能減排,推動經濟結構調整和發展方式轉變。加大科技投入,促進企業加快技術改造和技術進步。增加節能減排投入,穩步推進資源有償使用制度和生態環境補償機制改革。改革完善資源稅制度,促進資源合理利用。
【2010年】
一是提高城鄉居民收入,擴大居民消費需求。
二是安排使用好政府公共投資,著力優化投資結構。
三是落實結構性減稅政策,引導企業投資和居民消費。
四是優化財政支出結構,保障和改善民生。
五是大力支援區域協調發展和經濟結構調整,推動經濟發展方式轉變。
【2011年】
一是進一步提高城鄉居民收入,擴大居民的消費需求。促進調整國民收入分配格局,增加國家財政對低收入群體的各種補貼,提高他們的收入水準,提高城鄉低收入群體消費能力。繼續加大對農業生産的支援力度,促進農民增收。與此同時,進一步完善促進消費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積極引導消費。
二是著力優化投資結構,加強經濟社會發展當中的薄弱環節。中央基本建設投資主要是用於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設,增加以水利為主要內容的農業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大力促進教育、醫療衛生、文化等社會事業的發展。增加節能減排和生態環保投入,促進經濟結構調整,推動一些戰略性産業的發展。與此同時,積極引導社會資金的投入。安排好這些公共投資,既擴大內需,也為進一步發展奠定良好的基礎。
三是進一步完善調整有關的稅收政策,促進企業發展以及引導居民的消費。改革和完善稅收制度,清理、規範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更好地發揮稅收調節經濟和調節收入分配的作用,從而加快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促進經濟結構的調整、促進服務業的發展等等。
四是要進一步優化財政支出的結構保障和改善民生。壓縮一般性的支出,重點加大對三農、教育、醫療衛生、社會保障等社會事業的支出,增加對欠發達地區的轉移支付,促進經濟結構調整、環境保護以及科技創新,進一步保障和改善民生,促進國家各項社會事業的發展。
五是大力支援經濟結構調整和區域協調發展,推動經濟發展方式的轉變。進一步加大對科技的投入,推進自主創新,促進企業技術改造,促進産業結構的優化升級。繼續大力支援節能減排,加快建立生態環境的補償機制,推進資源節約和環境保護工作。進一步落實各項財稅優惠政策,促進城鄉統籌發展,推動地區區域發展。尤其是大力支援少數民族地區、貧困地區、革命老區經濟社會的發展。
【2012年】
一是“減”,即完善結構性減稅政策,減輕企業和居民負擔。
二是“增”,即增加居民收入,提高消費能力。
三是“保”,即進一步調整優化支出結構,著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四是“促”,即促進經濟結構調整和區域協調發展,推動經濟發展方式加快轉變。
【2013年】
一是適當增加財政赤字和國債規模,保持必要的支出力度。
二是結合稅制改革完善結構性減稅政策,促進經濟結構調整。
三是進一步優化財政支出結構,保障和改善民生。
四是推動經濟發展方式轉變,提高經濟發展品質和效益。
【2014年】
一是優化財政支出結構。嚴控“三公”經費等一般性支出,據實安排重點支出。增加一般性轉移支付規模和比例,清理、整合、規範專項轉移支付,嚴格控制新增項目和資金規模,建立健全定期評估和退出機制。盤活財政存量資金,騰出資金重點用於民生保障等領域的支出。
二是完善有利於結構調整的稅收政策。進一步擴展小型微利企業稅收優惠政策。完善促進養老、健康、資訊、文化等服務消費發展和企業創新的財稅政策。
三是切實防控財政風險。建立以政府債券為主體的地方政府舉債融資機制,對地方政府性債務實行分類管理和限額控制。進一步加強地方融資平臺公司舉債管理,規範融資平臺公司融資行為,建立債務風險預警及化解機制。
【2015年】
一是適當擴大財政赤字規模和動用以前年度結轉資金,加大直接支出力度。
二是實行結構性減稅和普遍性降費,加強對實體經濟的支援。結合稅制改革,在清理規範稅收等優惠政策的同時,力爭全面完成營改增任務,進一步消除重復徵稅。同時,落實好普遍性降費措施,減免涉及小微企業的有關行政事業性收費和政府性基金,繼續清理亂收費,以實實在在的舉措減輕小微企業的負擔。
三是加大盤活財政存量資金力度,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益。清理結轉結余資金,將盤活的財政資金重點投向民生改善、公共服務和基礎設施等領域。清理財政專戶,設定預算週轉金和預算穩定調節基金的上限,編制三年滾動財政規劃,防止産生新的資金沉澱。
四是保持一定的政府投資規模,更好地發揮好投資引導作用。2015年安排中央基建投資4776億元,比上年增加200億元。這些資金將主要用於國家重大工程,跨地區、跨流域的投資項目以及外部性強的重點項目,競爭性領域投入和對地方的小、散項目投資補助進一步減少。(韓馨儀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