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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基礎養老金最低提至70元 財政全額補貼中西部

  • 發佈時間:2015-01-16 07:09:23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韓冰  責任編輯:張明江

  居民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提至70元 中央財政全額補貼中西部

  1月14日,人社部、財政部下發《關於提高全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從2014年7月1日起,全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提高至每人每月70元,即在原每人每月55元的基礎上增加15元。調高標準所需的資金,將由“中央財政對中西部地區給予全額補助、對東部地區給予50%的補助。”

  據《每日經濟新聞》記者了解,這是2014年2月國務院印發 《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以來,首次上調全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金最低標準。

  人社部有關負責人對此表示,此次上調將惠及全國超過1.4億城鄉老年居民和數億城鄉家庭,有利於更好保障和改善低收入或無收入的城鄉老年居民基本生活。

  部分省份仍保持55元最低標準/

  我國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由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構成。在此之前,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為中央統一規定的每人每月55元,各地可以在此基礎上進行補貼調整。

  “由於前幾年處於制度從局部試點向全覆蓋推進的過程中,部分地方尚未納入國家試點,不宜統一提高全國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但授權地方可根據實際情況在55元基礎上增加基礎養老金。許多地方適當提高了新農保和城居保基礎養老金標準。”人社部有關負責人表示。

  不過,由於各地財政能力差異,各地基礎養老金領取水準相差較大。

  據《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梳理,目前領取水準居於全國首位的是上海,其基礎養老金的月發標準已經調整到540元。北京、天津的基礎養老金髮放標準也分別提高到了430元和220元。與此相比,安徽、江西等5省份基礎養老金多年未變,仍保持每人每月55元的國家最低標準。

  基於此,中央在2014年初就開始醞釀上調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有接近人社部人士此前對記者透露,2014年初開始,山東、江蘇、安徽等省份紛紛上調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繳費標準,為上調基礎養老金領取水準做準備。

  該人士説,此前有消息稱人社部計劃將全國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提高到80~100元/人/月。不過兩部委日前下發的《通知》明確,全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提高至每人每月70元,即在原每人每月55元的基礎上增加15元。

  中央財經大學社會保障系主任褚福靈表示,隨著國家財力的增強,應該根據經濟發展和物價變動等情況,建立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正常調整機制,逐步上調全國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

  中西部全額補貼、東部50%補貼/

  《通知》明確,此次提高標準所需資金,中央財政將對中西部地區給予全額補助、對東部地區給予50%的補助。

  據記者了解,這一政府補貼的方式和比例,與2014年2月國務院下發的 《關於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基本一致。

  事實上,在此前每人每月55元的發放標準下,財政對新農保、城居保待遇的補貼額度一年已超過1200億元。人社部有關負責人對此表示,“在經濟下行壓力下,財政增收幅度減小。中央財政對全國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補助資金的增幅遠高於財政收入增幅,體現了黨和國家對廣大城鄉居民老年生活的關心。”

  除此之外,《通知》強調,“此次增加的基礎養老金金額,不得衝抵或替代各地自行提高的基礎養老金。”這意味著,基礎養老金地區差異將不會因此縮小。

  社科院世界社會保障中心秘書長房連泉認為,基礎養老金的標準最好能夠在全國範圍內統一規劃,國家應出臺相關政策縮小各省份基礎養老金的差距,制定統一的標準,由國家統一發放,減少地方性的影響,並根據物價水準等因素調節。

  《通知》同時指出,要進一步健全參保繳費激勵機制,引導和鼓勵城鄉居民選擇更高檔次繳費、長期持續繳費,增加個人賬戶積累,逐步提高養老保障水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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