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土資源部辦公廳關於開展2015年度國土資源科學技術獎推薦工作的通知
- 發佈時間:2015-03-12 10:30:46 來源:國土資源部網站 責任編輯:羅伯特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國土資源主管部門,新疆建設兵團國土資源局,解放軍土地管理局,中國地質調查局,武警黃金指揮部,部其他直屬單位,部機關各司局,中國土地學會、中國地質學會和中國地質礦産經濟學會:
根據《國土資源科學技術獎勵辦法》(以下簡稱《辦法》),為做好2015年度國土資源科學技術獎的推薦工作,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推薦條件和方式
推薦國土資源科學技術獎應符合《辦法》規定的獎勵範圍和評審標準。
1.推薦項目應是在2012年12月31日(國土資源管理類項目在2013年12月31日)以前已完成綜合技術評價(指鑒定、評審或驗收)的成果。按國土資源管理類推薦的項目,如不符合相關獎勵範圍與評審標準,視為形式審查不合格。
2.推薦項目的主要完成人本年度只能申報1項報獎項目。對不符合此項要求的推薦項目視為形式審查不合格。
3. 申報2014年度國土資源科學技術獎未獲獎,或經批准退出2014年度評審的項目,以及已獲得國家或省級科學技術獎的項目不予受理。
4.所有報獎項目應在2014年12月31日前已完成科技成果登記。
推薦單位對報獎材料應嚴格進行審核,經推薦單位科技專家委員會審查合格,在推薦單位和申報單位分別公示不少於10個工作日後,由推薦單位以正式函形式統一推薦。推薦單位正式函應包括組織推薦過程、公示情況及結果、推薦項目,並附推薦項目匯總表兩份。
二、推薦指標
國土資源科學技術獎實行限額推薦(推薦指標詳見附件1)。各單位可在指標外推薦1套科普作品和1項由青年科技人員(1974年12月31日後出生)作為第一完成人的成果。
各單位推薦的報獎項目,推薦一等獎和二等獎的比例為1:3;項目等級的最終確定由國土資源科學技術獎勵評審委員會評選産生。
三、推薦材料
申報國土資源科學技術獎應按照《辦法》要求組織推薦,推薦材料是國土資源科學技術獎評審的基本依據,必須嚴格按要求填寫。
1.國土資源科學技術獎推薦書和附件材料,可在4月1日後通過國土資源部網站“線上申報”或“科技與國際合作”欄,按照填報流程説明和要求線上填寫和推薦。涉密項目由推薦單位聯繫申報。
2.推薦單位完成網上推薦後,從申報系統中導出列印推薦書和附件,裝訂成冊,並加蓋公章,一式兩份(其中一份應註明原件歸檔)。同時,提交與報獎項目有關的研究報告、圖件和專著材料一份(套),提交的書面申報材料與網上申報材料應完全一致,所有推薦材料概不退回。
四、推薦時間
網路推薦截止時間:2015年5月25日;
材料報送截止時間:2015年5月31日(以郵戳日期為準),逾期不予受理。
五、聯繫方式
1.材料受理
聯繫單位:國土資源部政務大廳
地址及郵編:北京市西城區阜內大街64號,100812
聯繫電話:010-66558748
2.業務諮詢
聯繫單位:國土資源部資訊中心科技成果管理辦公室
聯繫人及電話:楊玲 王芳010-66558717/8728
3.政策諮詢
聯繫單位:國土資源部科技與國際合作司
聯繫人及電話:徐浩 謝秀珍010-66558427/8410
附件:1.國土資源科學技術獎項目推薦指標分配表(略)
2.國土資源科學技術獎推薦項目匯總表
3.國土資源科學技術獎推薦書及填寫説明
2015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