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財産權保護還須加把勁
- 發佈時間:2015-03-12 05:31:50 來源:科技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兩會期間,兩則新聞引人思考:一是騰訊公司董事會主席兼首席執行官馬化騰呼籲,中國需要進一步完善智慧財産權保護環境,培育正版消費理念,加強網路版權保護。二是全國人大代表秦希燕律師撰文指出,設立智慧財産權法院意義重大。
毋庸置疑,一種完善的智慧財産權保護機制將極大釋放個人、企業、行業的改革紅利。目前在我國,一系列具有核心自主智慧財産權的科技創新已讓眾多企業、科研院所突破困局。可以説,我國智慧財産權在很短的時間裏,有望實現數量和品質的雙重跨越。
然而,也應看到,我國在智慧財産權保護方面依然存在一些空隙和漏洞。以盈利為目的的侵權事件時有發生,“康帥傅”“農民山泉”等以假亂真的山寨産品讓人防不勝防。此外,那些不以經濟利益侵權為目的的行為亦不少見。比如,在未經授權許可的情況下,不少網站任意轉載媒體從業人員的新聞作品,既不標明出處也不標明作者,更有甚者,直接改頭換面挂到自己的名下。
諸多因素造成了智慧財産權的窘境。從客觀現狀來看,在新媒體的環境下,數字技術的發展使得絕大多數作品可自由實現數字化,不同類別作品的分界難以辨別,受保護的標準含糊不清。更為重要的原因是,相關法律的嚴重缺失導致許多維權行動的成本過高。即便勝訴,所得補償與所花費時間精力成本相比嚴重不成比例。從主觀方面講,許多單位負責人僅把專利申請理解為申報科研項目或是高新企業的必要環節,而沒有真正把智慧財産權當成重要的無形資産妥善管理。
只有當公民個體維護智慧財産權的意識普遍增強,相關工作機制不斷健全,相應法規體系日益完善,智慧財産權才有可能促進社會的協同發展。而在産學研一體化的進程中,智慧財産權會有效促進技術與市場的融合,這無疑也給了包括小微企業在內的市場主體一個可以想像的明媚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