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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投訴保單5年變10年

  • 發佈時間:2015-03-06 10:31:46  來源:金陵晚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去銀行買理財,結果卻買成了保險。金陵晚報“315金融服務品質”大調查自啟動以來,收到了許多金融消費投訴。近期,不少投保人反映自己購買的保險保單5年變10年,均是由於銷售人員誤導性銷售。

  投訴人宋先生説,“銀行理財經理告訴我們存錢送保險,利息10%,連續存5年可以取出來。”宋先生認為錢是存在銀行賬戶的,應該不會有風險就同意購買,每年存2萬,至今現已存滿5年,當他想要取出的時候卻被告知是10年的合同,他認為這個産品與此前銷售時的宣傳不一樣,覺得自己被忽悠了。

  “銷售人員在銷售時根本沒有講清楚這款保險的風險和收益情況,只説可以隨時取出來,卻沒説取出來會損失本金,這是欺騙,希望能全額退保。”為此,他多次跟保險公司溝通,希望能拿回本金,但雙方沒有達成一致。

  據記者了解,壽險銷售誤導投訴主要表現為:一是承諾高收益或不如實告知收益,尤其近幾年投資型保險産品收益率普遍較低,使得當初銷售時承諾、誇大收益的問題更加突出;二是將保險與其他金融産品進行片面比較,甚至故意誤導成存款、基金或其他理財産品;三是代客戶簽字,隱瞞猶豫期、退保損失、保單期限等有關重要合同內容。

  如果您在金融産品銷售過程中遭遇欺瞞或不如實告知等問題,如果您購買的金融産品到期收益沒有兌現,可通過本報的維權熱線進行維權。金陵晚報將為您尋求解決問題的辦法,幫您挽回損失。金菁 馬樂

  ■參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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