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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産稅最晚應于2017年實施

  • 發佈時間:2015-03-06 10:31:50  來源:金陵晚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財政部財政科學研究所原所長 賈康

  中央政治局要求,財稅改革的重點和基本事項應在2016年做出來。按照這個節奏要求,有一個推測,今年應該啟動立法,在2017年兩會上經全國人大審議批准,通過後開始實施。這樣才能符合中央關於改革時間表的要求。從這個意義上説,房地産稅也是等不起的。

  不動産登記條例這個月開始實施,到2018年完成是指所有城市、鄉村還有海洋完成登記,城市應會先完成,2017年房地産稅開徵的配套條件應該是對得上的。而房地産稅一方面可以將以往開徵的多種間接稅負擔併入房地産稅稅種,減少大多數老百姓的稅收負擔;另一方面,作為直接稅,房地産稅的稅負不能輕易轉嫁。

  ●清華大學中國與世界經濟研究中心主任 李稻葵

  應當把房産稅看成是一個大物業費的概念,維護小區外面的物業環境,是良稅而不是惡稅。但稅率要低,而且是普世的,人人都要交,而不是一部分人交。同時強調機制建設,納稅人要問責,要對稅收使用者問責。依賴房産稅來調控房價只能是杯水車薪,望洋興嘆。房産稅的比例應該是低於1%,短期內也不可能成為地方稅收的主要來源。

  ●清華大學中國與世界經濟研究中心主任 譚浩俊

  人人都交房産稅實質是對公平的極大破壞,可能讓房産稅變成又一個不合理的個人所得稅,使繳稅者都成了普通居民和普通購房者。至於房産稅能否成為地方財政的重要收入來源的問題,他表示一方面,要看房産稅政策的設計和意圖,以及與之配套政策的完善和優化,使其不要出現重復徵稅,尤其不要傷害普通百姓和完全用於居住的住房需求;另一方面,要看稅率的高低和徵收範疇的大小,如果徵收標準較低、範圍較小,也是很難成為地方財政主要來源的。實行房産稅最根本的目的應當用來調節房價、平衡房價、遏制住房的過度投資,使其真正發揮對房地産市場的調控作用。

  ●泰禾集團董事長 黃其森

  建議對北京總價1000萬以上住宅取消限購。像北京這類城市,總價1000萬以上是個門檻,不是一般普通消費者能承受的,這幾年北京每年頂多消化兩三千套,無傷大雅。放開這類住宅限購,去行政化,可以活躍市場,增加稅收。北京拍賣的土地動輒樓面價都近5萬元了,開發商只能往高端做,豪宅不做也要做,豪宅化或被豪宅化將是較為普遍的現象。限購鬆綁,是豪宅銷售的出口,也是今后土地拍賣的出口。陸容容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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