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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要維權,“衙門”特別多

  • 發佈時間:2015-03-06 04:31:38  來源:科技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兩會視點

  “專利保護要到智慧財産權局,商標保護要到工商局,版權保護要到新聞出版局。但侵權事件往往是一個整體,不可能分得這麼細。”江蘇省智慧財産權局紀檢組組長丁榮余代表認為,“當前,我國智慧財産權管理體系比較分散,行政管理成本較高,企業維權也有難度”。

  在丁榮余看來,現在智慧財産權保護是行政保護和司法保護“兩條腿走路”,“行政保護因高效、便捷、協調性強,可以解決大量的智慧財産權糾紛。這在各國都是重要的保護手段。不過,當前我國智慧財産權行政管理,最主要問題是機構職能設置不合理,專利、商標、版權的管理職能分散于多個部門,難以形成統一高效的智慧財産權管理和保護體系”。

  “從全球來看,絕大部分國家特別是發達國家,採取相對集中的智慧財産權管理體制。”丁榮余説,“我國強調智慧財産權保護,但從創新體系來説,它的基本制度作用還沒有有效發揮。”

  國家智慧財産權局副局長何志敏代表説,在制度層面,我國智慧財産權相關的法規已經基本形成,包括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等為主體的法律體系;地理標誌産品保護、植物新品種保護等管理規章、條例為輔助的國家層面的保護體系;地方各省市制定了相應的智慧財産權保護體系,基本框架制度已經形成,在政策框架制度方面,與國際智慧財産權規則是相一致的。

  “從管理體系方面,我國採取智慧財産權保護行政體系和司法體系雙軌制,各種智慧財産權門類分工管理及從中央到地方分層管理三大類管理體系。各國智慧財産權管理體系都有其發展的背景和誕生歷史。我國智慧財産權管理的細化分工,與我國科技創業事業發展特點密不可分。與技術有關的專利,過去由國家科委專利局管理,在1998年機構改革中將該項職權劃分給現在的國家智慧財産權局管理,而商標、版權則一直由工商、出版部門管理,自然形成這種細化的管理體系。”何志敏説,從國際上看,採取“三權合一”管理體系的佔世界智慧財産權組織成員國約50%的國家;其中將專利和商標等工業智慧財産權“兩權合一”的國家,佔剩下“分治”國家的絕大多數。

  長期以來,許多學者呼籲智慧財産權管理的“三合一”,但實現跨行政部門的權力聚合難度可想而知。丁榮余説:“在全面深化改革、加快實施創新驅動戰略的當前,發揮智慧財産權作用,加快建設智慧財産權強國,必須儘快解決制約智慧財産權事業發展的瓶頸問題。”

  2014年9月26日,中國(上海)自由貿易試驗區管委會智慧財産權局揭牌成立,將專利、商標、版權“三合一”管理。對此何志敏評價,“上海浦東新區‘三權合一’是與國際接軌,非常有益的嘗試”。

  全國第一個獨立的、具有完整管理職能的智慧財産權局的建立,源於上海自貿區的“破冰”:2013年9月國務院批准的《自貿區總體方案》中提出,建立集中統一的市場監管執法體系,在智慧財産權管理領域,實現高效監管;2014年8月實施的《自貿區條例》進一步提出,在自貿區內探索智慧財産權統一管理執法的機制體制。新組建的智慧財産權局是上海自貿區管委會下屬的第八個機構,今後還將進一步拓展公共服務職能,並探索糾紛多元化解、行政保護聯動等配套機制。

  丁榮余認為,“智慧財産權是一種私權,調查難、取證難是普遍現象。一家企業的實用新型專利被仿製,自己很難調查取證。這就需要把侵權情況告知智慧財産權行政執法部門。但在工業領域,侵權事件往往不僅是專利單方面侵權,還可能涉及商標、版權等領域,這就需要統一的機構管理,統一受理侵權投訴。”在何志敏看來,加快實施創新驅動戰略,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智慧財産權工作的著力點,是進一步加快研究制定具有中國特色的智慧財産權保護制度,形成與之相適應的工作體系。(科技日報北京3月5日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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