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汽車限購看社會理性
- 發佈時間:2015-03-05 03:31:25 來源:科技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汽車限購成為兩會的一個話題,有委員建議取消限購,也有委員建議採取更嚴厲的限購措施。這裡且不説誰的提案好,我想,一種好的公共政策,至少應能促進社會整體利益的提升,促進社會理性的發展。
購買汽車是一種個人行為,它符合人們追求更好物質生活的心理期待,顯然也是一種理性的經濟行為。亞當·斯密認為,每個人追求個人利益的努力,會被一隻看不見的手牽著,去實現一種他原本無意要實現的目的,最終會促進社會利益。
需要強調的是,經濟行為中的個人理性能促進社會利益是有外部約束條件的,如果放任人的自利行為,那恐怕就不是給社會帶來利益,而是災難了。個人的理性往往從個人利益立場出發,有時換來社會的非理性。比如考公務員,大家一窩蜂都去考,是大家都不理性嗎?其實多數人是理性的,是他們對自己職業發展做出的一種嘗試。人人都有自己的職業理想無可厚非,但一旦某種職業理想成為人們的普遍選擇時, 那麼這種個人的理性就會導致社會整體的價值選擇的非理性, 勢必造成人才資源配置不合理,延緩社會發展。難以想像,一個人人都想著去當官的社會會是怎樣?
購車也一樣,人人都有買車的權利,但大家都去買車(尤其在中國這樣一個人口大國),環境代價、能源代價、交通代價都會是驚人的。北京環路上擁堵的滾滾車流,其實就凸顯著社會運作的非理性。因此,國家對個人行為的引導和約束極其必要。從這個角度講,備受公眾關注的車輛限行限購政策有它積極的意義,只是從政策的操作層面有提升的空間(如公平、公正)。國家意志應帶有超前的指引性和前瞻性,它超越個人意志甚至偶與其相矛盾,如國家號召建設節約型社會,倡導公民節約資源能源,這與部分公眾追求生活條件最適化是有矛盾的。
要促進社會理性地發展,除了外部強制的約束外,還要提升個人的思想意識,在更大程度上發揚人性中非利己的其他價值選擇。普遍的個體意識自覺實質是一種文化的自覺,包括生態文明觀念都應融入我們的文化中,但這是一個漫長的歷史過程。
實現社會理性,提升個人理性的水準也尤為重要。個人的理性是有限的,因為現實生活是複雜的且事物是不斷發展的,因而人們掌握的資訊總是有限的;收集資訊是有成本的;進行計算和權衡比較也是有代價的;人的智力更是有限,從而人不可能無所不知。學識水準、資訊供給都可顯著提高個人理性水準。
一個顯著的例子,在我們的社會曾發生過的搶鹽、搶板蘭根事件中,如果人們能隨時接觸到有公信力的資訊渠道,便不容易跟風哄搶,極端事件中出現的個人盲從很大程度上可解釋為消息閉塞、資訊不透明條件下的抉擇。在缺乏足夠的資訊時,我們通常會一邊觀望別人,一邊收集資訊、拼拼湊湊。比如,很少有人會選擇一家空蕩蕩的飯店吃飯,而放棄另一家門庭若市的飯店,從眾或模倣這種本能在資訊匱乏的時候顯得尤其突出。
社會的運作和發展離不開個人理性,個人理性與社會理性也有一致的時候,但由於個人理性與社會理性內在價值追求的不統一,它們在很多時候又是矛盾的,個人理性不會自發成為社會的理性。
如何追求社會整體利益的最大化,實現社會理性的建構,實現個人理性與社會理性的協調,這是一個令人深思的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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