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讓金打折? “黃牛”吞款制假證過戶被判刑
- 發佈時間:2015-03-04 07:18:33 來源:新京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以繳納經適房土地出讓金能“打折”攬客,侵吞6名購房者80余萬;犯金融憑證詐騙罪獲刑
答應為6個經適房的買主“打折”繳納土地出讓金,實則偽造了土地出讓金憑證辦理經適房過戶,逃避繳費的同時還侵吞了買主的錢。為此,張洪林、朱向楠、徐昆勇等三人因金融憑證詐騙罪,終審被一中院判處有期徒刑12至5年不等。
昨天,記者從朝陽法院獲悉,該案還牽出了鏈家、中原地産的6名仲介人員,他們從中收取好處費而被公安機關另案處理。
復核經適房交易發現偽造憑證
根據相關規定,已購經濟適用房家庭取得契稅完稅憑證或房屋所有權證滿5年後,方可上市交易,但産權人必須按出售價格的10%的比例,向國家繳納土地出讓金。拿到土地出讓金憑證後方可辦理過戶手續。
但朝陽區房屋權屬登記中心在復核經適房交易檔案時,工作人員發現土地出讓金繳費憑證有問題,有假票假章、真票假章的現象出現,經核實有6套通惠家園的房産涉案。
據中心辦過戶的工作人員説,辦理經適房過戶流程時,審核完買賣合同和契稅票據後,工作人員會根據合同金額計算出應繳納的土地出讓金數額,交易雙方列印繳款書,到指定銀行繳納土地出讓金,銀行蓋章後到中心過戶,而關於票據章一般用肉眼核實,過戶時並未核實出有假。
仲介拿好處費介紹客戶
因為土地出讓金憑證的造假,曾經運作這6套經適房過戶的鏈家地産、中原地産的6名房産仲介被控制。
鏈家通惠家園店的經紀人許龍等仲介供出了背後的張洪林、朱向楠等人。許龍稱,他在工作中結識了在中心大廳倒號的“黃牛”朱向楠,朱稱有能力給土地出讓金“打折”,可以找他,並許諾事成後給一定好處費。朱向楠領著客戶辦理避稅和房産過戶事宜,客戶把錢給朱,朱再分錢給許龍。
拉客戶時,許龍(另案處理)等仲介告訴客戶出讓金可以打8.5折,事實上朱向楠給的是7.5折,仲介從中可拿到1折的好處費。仲介把購房合同、雙方身份證、契稅票據等給朱向楠、徐昆勇,他們就全包辦了。
“黃牛”遞交假證辦過戶
買房人肖先生説,他買的房子需要繳納21萬土地出讓金,仲介説能給打8折,他就拿了17萬多給仲介辦手續。但過戶後並沒拿到收據。對方告訴他,打折了就沒有收據,自己也沒有懷疑。但是乖乖交了“打折出讓金”的客戶們並不知道,這些錢其實都進了仲介和“黃牛”的錢包。
公訴機關指控,張洪林夥同被告人朱向楠、徐昆勇於2012年10月至12月間,在朝陽區房屋權屬登記中心收取了6名購房者交納的土地出讓金費用80余萬元後,使用蓋有偽造的金融機構印章的《北京市非稅收入一般繳款書》為之辦理了房屋過戶手續,從而將上述80萬費用據為己有,並將部分費用分配給涉案房産仲介人員。他們的上述行為致使國家財政收入損失總計90余萬元。
法院審理後認為,張洪林等三人犯金融憑證詐騙罪,除了判處有期徒刑外,還責令三人退賠90余萬,繳入北京市財政局非稅收入賬戶。(記者劉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