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擬有條件允許城商行農商行到西部設村鎮銀行
- 發佈時間:2015-03-03 16:24:00 來源:人民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人民網北京3月3日電 (記者 賀霞)根據銀監會2月16日印發的《關於做好2015年農村金融服務工作的通知》(下稱《通知》),銀行業金融機構2015年將持續改善農村金融服務,大力支援農業現代化建設。包括將試點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産權抵押貸款、擴大林權抵押貸款規模、開展大型農機具融資租賃試點,允許評級良好、管控能力強的城商行和農商行到西部地區發起設立村鎮銀行。
《通知》要求,2015年,各銀行業金融機構要穩定、強化和執行好現有各項農村金融服務政策,正確把握有保有壓、有扶有控原則,不斷加大“三農”信貸投放力度,在有效提高貸款增量的基礎上,繼續擴大“三農”專項金融債發行規模,努力實現涉農貸款增速高於全部貸款平均水準。
深入推進銀行業金融機構體制機制改革,強化支農服務能力建設
深化農業銀行三農金融事業部改革試點,範圍覆蓋全部縣域支行,加大“三農”信貸投放和資源配置力度。強化農業發展銀行政策性功能定位,加大對農業開發和水利、貧困地區公路等農業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的貸款力度。國家開發銀行要創新服務“三農”融資模式,進一步加大對農業農村建設的中長期信貸投放。深化農村信用社改革,提高資本實力和治理水準,更好發揮支農服務主力軍作用。強化農村信用社省聯社服務功能,加快職能轉換,優化協調指導,整合放大服務“三農”能力。引導郵政儲蓄銀行穩步發展小額涉農貸款業務,逐步擴大涉農業務範圍,持續拓展農村金融業務。支援其他商業銀行下沉機構網點,優化網點佈局,適度擴大農村地區網點覆蓋面。
豐富農村金融服務主體,提升農村金融競爭充分性
穩步培育發展村鎮銀行,鼓勵按照規模化組建、集約化管理和專業化服務的原則集中連片發起設立村鎮銀行,允許評級良好、管控能力強的城商行和農商行到西部地區發起設立村鎮銀行,重點佈局老少邊窮地區、農業主産區和小微企業聚集地區。大力發展政府支援的融資性擔保機構和再擔保機構,鼓勵其開展涉農融資性擔保業務。協調規範發展小額貸款公司,引導發揮支農服務作用。支援組建主要服務“三農”的金融租賃公司,開展大型農機具融資租賃試點。引導信託公司通過多元化金融服務支援農村實體經濟發展。鼓勵和引導汽車金融公司、消費金融公司不斷加大對農村居民消費的支援力度,激發農村地區消費潛力。積極推動省級人民政府抓緊落實對新型農村合作金融的監管、引導和規範職責,促進其更好地為農村實體經濟服務。
大力發展農村普惠金融,全面提升農村金融服務質效
繼續推動農村基礎金融服務全覆蓋工作,將符合條件的簡易網點改造為標準化網點,逐步實現鄉鎮金融機構全覆蓋。在具備條件的行政村,紮實推進基礎金融服務“村村通”,將基礎金融服務向村一級加快延伸。大力發展民生金融業務,支援返鄉農民工、農村青年、農村婦女、大學生村官、科技特派員在農村就業創業。改進殘障人士等農村特殊群體金融服務。以集中連片特困地區為重點加大信貸投放,推進精準扶貧,推動扶貧小額信貸健康發展。深入開展“送金融知識下鄉”和教育宣傳活動,嚴厲整治違規亂收費行為,切實維護農村金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圍繞建設現代農業加大金融支援,促進農業發展方式加快轉變
強化對糧食主産省和主産縣的金融支援,不斷增強糧食生産能力。支援各地立足資源優勢,大力培育特色農業,深入推進農業結構調整。加強對企業開展農業科技研發的金融扶持,強化農業科技創新驅動作用。支援農産品市場體系轉型升級,加強設施建設和配套服務,創新農産品流通方式。完善支援農業對外合作金融政策,積極支援優勢農産品出口和農産品貿易做強。加大對發展特色種養業、農産品加工業、農村服務業、鄉村旅遊休閒的信貸投入,推進農村一二三産業融合發展。
積極創新低成本、可複製、易推廣的農村金融産品和服務方式,提高金融服務滿意度
在經批准的地區引導金融機構參與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産權抵押貸款試點。擴大林權抵押貸款規模。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單列涉農信貸計劃,下放貸款審批許可權,簡化業務決策流程,創新服務模式,增強服務功能。不斷完善農村金融監管制度,改進監管方法,強化差別措施,防控金融風險,提高服務效率,有效支援農村實體經濟發展。
附: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於做好2015年農村金融服務工作的通知(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