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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務院加大農村金融支援力度

  • 發佈時間:2014-12-04 07:03: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姚慧婷

  12月3日,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決定加大對農村金融的稅收支援,助力 “三農”改革發展。

  為進一步緩解農業貸款成本高、風險大和低收入農戶貸款難的問題,會議決定,將兩項已經執行到期的政策延長至2016年12月31日。

  社科院農村發展研究所研究員李國祥告訴記者,“為發展‘三農’,國家相關部門出臺一些定向的優惠政策,而延長政策期限對於調動金融資金進入‘三農’意義重大。”

  多項優惠政策延期

  為進一步緩解農業貸款成本高、風險大和低收入農戶貸款難的問題,會議決定,將以下兩項已經執行到期的政策延長至2016年12月31日:一是對金融機構不超過5萬元的農戶小額貸款利息收入免征營業稅,按90%計入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調動金融機構向農戶貸款的積極性;二是對保險公司開展種植業、養殖業保險業務的保費收入,按90%計入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擴大對農戶的保險保障和服務。

  同時,針對農戶貸款需求主要集中在5萬元到10萬元的情況,將享受稅收優惠的農戶小額貸款限額從5萬元提高到10萬元,並把對縣域農村金融機構保險業收入減按3%徵收營業稅的稅收優惠政策,延長至2016年底。讓惠農政策持續發力,促進農業發展農民增收。

  2010年,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聯合發佈《關於農村金融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提出,農村合作銀行和農村商業銀行的金融保險業收入減按3%的稅率徵收營業稅、對金融機構農戶小額貸款的利息收入免征營業稅等多項政策,並規定政策實施期限。

  隨後,為了有效緩解農業貸款難的問題,財政部等相關部門對多項到期的優惠政策進行延期。2011年10月,為支援農村金融發展,經國務院同意財政部對農村金融機構收入減按3%的稅率徵收營業稅政策執行期限延長至2015年12月31日。

  李國祥認為,當前來看,加快農村經濟的發展,必須要政府出臺一些定向性的優惠政策,對到期的相關優惠政策進行延期意義重大。

  農村金融改革受關注

  近年來,農村金融改革發展是政府關注的重點領域之一。

  今年4月16日,李克強總理主持召開的國務院常務會議,確定了六大金融服務“三農”發展的措施。其中,包括豐富農村金融服務主體、加大涉農資金投放、發展農村普惠金融、加大對發展現代農業重點領域的信貸支援、培育農村金融市場、加大政策支援等。

  2013年以來,中央財政不斷加大資金投入力度,創新支援方式,促進金融支援“三農”發展。據財政部介紹,截至2013年末,全國共有987家村鎮銀行開業,貸款餘額3632億元,同比增長55.8%,其中80%以上投向“三農”和小微企業。

  然而,農村金融的發展仍然困難重重。李國祥介紹,目前通過正規金融機構貸款的農戶比較少,農戶的資金需求主要是通過親朋好友、民間借貸等途徑獲取。

  在分析原因時,他解釋,存在上述現象,主要涉及農村金融機構太少、農村金融服務缺乏、農村的信用體系不健全、農業的金融支撐服務的有效形式不夠、國家對農村金融政策扶持不夠、合作金融自身發展不足等眾多原因。

  現行政策對信貸金融機構控制得太嚴,李國祥説,“我們前段時間到甘肅隴南調研,當地的村鎮銀行發展得非常好,但是信貸機構資質卻申請不下來。”他向記者表示,關鍵在於風險控制,監管部門怎麼通過有效的監管方式,可以讓農民和金融機構共同參與信貸,讓農民的存款和貸款分並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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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農村集體産權改革加速資産折股將量化到人

  農村集體資産改革的步伐加快。

  12月1日,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舉辦了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研究座談會。據了解,本次農村集體資産産權改革的核心任務是賦予農民對集體資産股份佔有、收益、有償退出、抵押、擔保及繼承權等六項權能。改革試點將兼顧東、中、西部不同區域,選擇若干有條件的縣(市)為單位開展,試點工作在2017年底完成。

  數據顯示,截至2013年底,全國已有2.8萬個村和5萬個組完成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在全國58.7萬個村和497.2萬個組中,已完成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的村和組已經量化資産4362億元,累計股金分紅1563億元,僅2013年分紅約300億元。

  農村集體産權制度改革是集體經濟組織在堅持農民集體所有的前提下,將集體資産折股量化到人,變農民共同共有的産權制度為農民按份共有的産權制度,使農民按份享受集體資産收益的一項農村經濟制度創新。

  農業部副部長陳曉華此前表示,在工業化、城鎮化加快推進中,農村經濟結構、社會結構正在發生深刻變化,農村集體資産産權歸屬不清晰、權責不明確、保護不嚴格等問題日益突出,侵蝕了農村集體所有制的基礎,影響了農村社會的穩定,改革農村集體産權制度勢在必行。

  記者在基層採訪中了解到,集體資産投資興辦的企業中,決策者往往都是不懂企業管理運營的村幹部和村民股民代表,由於選擇産業類型和投資項目的短視和盲目,加上大多數鄉鎮企業缺乏現代企業管理意識,造成鄉鎮企業缺乏競爭力,而鄉鎮企業垮掉之後,則導致了集體資産的流失和浪費。

  在此情況下,農村集體産權改革更需謹慎起步。

  根據此輪農村集體産權改革提出的試點方案,將通過改革賦予農民更多財産權利,明晰産權、完善權能,積極探索集體所有制的有效實現形式,不斷壯大集體經濟實力,不斷增加農民的財産性收入;在堅持家庭承包責任制的基礎上,在保護農民合法權益、尊重農民意願的前提下,發展多種形式的股份合作,探索建立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農村集體産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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