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構建無害化處理長效機制
- 發佈時間:2015-02-28 08:18:48 來源:農民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2013年以來,浙江省各級黨委、政府和獸醫主管部門高度重視,重點是圍繞“四個一”,即:一套處理設施、一套收集體系、一套政策制度、一套監督機制,全面構建推進死亡動物無害化處理長效監管機制。
突出處理設施建設全力抓好集中處理廠建設,完善無害化處理設施,提高無害化處理能力。截至今年2月份,浙江省已建成專業集中無害化處理廠34家,分別採用高溫炭化熱、焚燬、高溫化制、高溫化制加生物利用、高溫生物降解等方式進行處理,日處理能力350余噸。其他10家處理廠正在抓緊建設中,今年全省將全面建成死亡動物工業化處理設施,處理能力將大幅度提高。
突出收集體系建設浙江省將死亡動物收集服務體系建設作為政府提供公共服務的重要內容來抓。目前,全省有生豬養殖的1024個鄉鎮(街道)中,已有723個開展對養殖場(戶)死亡畜禽統一收集服務工作,建成收集點(或公共處理點)1097個,各地均明確由社會化服務組織承擔死亡動物收集服務工作。目前,全省養殖場(戶)死亡畜禽收集服務工作正在加快步入常態化、規範化、自覺化,養殖場(戶)亂棄病死禽等現象已越來越少。
突出補助政策落實以調動“畜禽養殖者、死亡動物收集者、無害化處理者”三方積極性為核心,著力完善無害化處理相關政策。一是全面落實養殖環節病死豬無害化處理補助政策。2014年全年養殖環節無害化處理病死豬366.61萬頭,100%縣(市、區)啟動實施補助政策。二是實施散養戶無害化處理獎補政策。全省有40多個縣(市、區)明確對散養戶主動報告送交死亡動物的,落實政府獎勵補助。三是明確收集處理運營政策。大多數地方明確由企業和社會化服務組織作為死亡動物處理和收集運作主體,政府進行適當補助。四是加快推進生豬保險與無害化處理聯動。力爭在今年上半年拓展到黃浦江上游和富春江沿線防控漂浮死豬的19個重點縣,進而實現有集中處理廠的縣(市、區)全覆蓋。
突出監管能力建設進一步厘清死亡動物無害化處理工作責任,重點是推動落實屬地管理責任。目前70多個縣(市、區)政府制定了無害化處理監管辦法,全面建立了“河長制”,明確了畜禽養殖、屠宰、交易以及河道、公共場所清理等監管職責。
浙江省農業廳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