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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到舉報滴滴快的合併涉嫌壟斷 後者斥其用心險惡

  • 發佈時間:2015-02-16 19:32:00  來源:中國新聞網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中新網杭州2月16日電 (記者 趙小燕)16日下午,有媒體發佈消息,針對滴滴、快的宣佈合併一事,易到用車已向中國商務部、國家發改委舉報,滴滴和快的的合併行為未按要求向有關部門申報、嚴重違反中國《壟斷法》,請求立案調查並禁止兩家公司合併。

  易到用車認為,合併方之一快的在其官網2014年3月披露的資訊顯示:該公司司機賬戶流水達47.3億元人民幣,月均營收超千萬元,僅此一項就遠超相關法規規定的反壟斷申報標準。

  但這一觀點遭到快的公司資深副總裁陶然在微網志上給予調侃,他説:“一家同業公司,竟然連司機賬戶流水和營業額都傻傻搞不清,不知道是故作無知還是用心險惡。滴滴快的只是為乘客提供了免費電招服務,乘客和司機結算的流水,是司機和計程車公司的收入,和快的滴滴一毛錢關係都沒有!難道你認為銀行每天存進的錢就是銀行的收入了?就算黑,也請稍講點最基本的常識好不?”

  快的方面表示,陶然的上述觀點也是公司方對易到用車舉報一事的回應。

  浙江理工大學法政學院院長王健表示,經營者的合併申報有自願和強制兩種,只要快的和滴滴單個營業額不超過4億,合計不超過20億元,就不屬於強制申報範圍。

  大成律師事務所合夥人鄧志松表示,根據《反壟斷法》,滴滴和快的的合併應該是一种經營者集中行為。如若兩者上一會計年度在中國境內的營業額合計超過20億元人民幣,並且上一會計年度分別在中國境內的營業額均超過4億元人民幣,則應向商務部反壟斷局進行申報。雖然滴滴和快的為了搶奪市場份額曾上演數次燒錢大戰,但根據打車軟體的運營模式,相比于動輒數億的“補貼”,收費廣告所帶來的收入微乎其微。紅火的打車市場所填滿的,是計程車從業者的口袋。因此,合併雙方的營業額未必能達到法定的集中申報門檻。

  滴滴快的今天早間對外表態,由於兩邊企業均未達到有關經營者集中的申報門檻,因此不需要進行經營者集中申報,但已經在與有關部門積極彙報溝通情況。用戶層面,一方面用戶現有的積分將繼續有效,服務品質不會有任何下降等,另一方面,用戶將能享受更豐富的産品功能,更廣的城市覆蓋等。

  滴滴快的方面還表示,移動出行是一個創新的業務,方興未艾,國內競爭激烈,進入門檻比較低,海外競爭對手實力強勁,其面臨的挑戰還很大。

  鄧志松認為,基於反壟斷法,判斷所謂的市場支配地位,市場份額僅是參考因素之一,更具有實質性意義的指標是市場進入壁壘,亦即其他企業進入相關市場的難易程度。在這樣的新興市場裏,行情變幻莫測,同樣具有創新思維的新興經營者完全可以憑藉自身的創新優勢迅速進入市場並蠶食巨頭們現有的市場份額。因此,斷言合併將導致壟斷為時尚早。(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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