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稱A股現貨市場無需推出熔斷機制
- 發佈時間:2015-02-13 08:39:32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衍生産品市場採取熔斷機制有必要,而對A股現貨市場來説,目前漲跌停限制基本可以達到對日內波動風險的管控
■本報見習記者 喬誌東
週三下午的ETF50期權合約交易觸發熔斷機制,已成為當前市場關注的一個熱點,而有關股票現貨市場推出熔斷機制的討論,則在前年8月份“光大證券烏龍指”事件發生後再一次發酵。
“就目前國內證券市場現狀來看,並不急於引入熔斷機制。”信達期貨高級分析師崔語言在接受《證券日報》記者採訪時表示,熔斷機制最早起源於指數期貨,主要是為高杠桿衍生品的日內波動提供減震作用,而國外證券市場之所以大範圍採用熔斷機制,也與其市場的發展程度和開放程度密切相關,比如對於股票的做空機制、T+0機制以及更多地採取杠桿交易的渠道。
在1987年美國“股災”一週年後,1988年10月19日,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與證券交易委員會(SEC)批准了紐約股票交易所(NYSE)和芝加哥商業交易所(CME)的熔斷機制,在以後的18年中,美國沒有出現過大規模的“股災”。
目前,除了股票期權外,我國在股指期貨交易中曾經引入過價格熔斷機制,但于2010年1月份取消。中金所曾表示,考慮到該制度的複雜性、實施效果的不確定性和市場參與者的接受程度,目前實施該制度的條件還不夠成熟。此外,我國股票和股指期貨市場都已經實行了10%的漲跌停板制度,對於防止價格過度波動已經有了相應的制度安排。目前,股指期貨單日價格漲跌停板幅度為上一交易日結算價的±10%,最後交易日漲跌停板幅度為上一交易日結算價的±20%。
上交所基金和衍生品部分析師餘力對《證券日報》記者表示,期權等衍生品和股票現貨市場的運作原理不一樣,期權具有到期的性質,而股票現貨則不具備。同時,在期權啟動初期,需要對市場進行嚴格的風險控制。
崔語言認為,衍生産品市場採取熔斷機制有必要,而對A股現貨市場來説,目前漲跌停限制基本可以達到對日內波動風險的管控。
市場人士認為,交易所還需大力完善交易應急機制,一方面,應該對個股短時間內的巨量交易進行限制甚至暫停,降低其對股指的影響;另一方面,可以參考香港股市經驗對股票競買時的報價實行價格限制,以即時市價作為基點進行調整,以限制股價暫態暴漲暴跌。
“對於推出熔斷機制而言,A股可以‘未雨綢繆’,但現在推出還為時尚早。”崔語言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