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薪丟命的惡性事件不能重演
- 發佈時間:2015-02-12 04:31:57 來源:農民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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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強
日前,河南籍農民工周秀雲在討薪過程中命喪太原派出所一事有了初步調查結果,周秀雲係因鈍性暴力致頸部損傷而死於急性呼吸迴圈功能衰竭,涉案民警已被批捕或刑事拘留。此事在社會上引起軒然大波,讓人不禁感慨農民工討薪何其之難,也讓社會各個環節特別是執法環節,都來護佑農民工能按時足額領到工資的呼聲愈發強烈。
農民工討薪不是一個新話題,這些年來政府層面一直在加大打擊惡意欠薪的力度,以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但令人遺憾的是,受經濟下行壓力加大影響,2014年拖欠農民工工資問題有所抬頭,欠薪案件和金額都較往年有所上升。同時,中西部和中小城市成為當前討薪的“重災區”。究其原因,是因為隨著城鎮化進程加速,三四線城市和小城鎮成為新的農民工重要輸入地,而與工程審批、工資保障等制度相對比較完善的大城市相比,中小城市尚未構建立起規範、完善的監管制度,所以農民工欠薪問題驟然增多。
為避免討薪丟命需要法在於行。2011年,“惡意欠薪”被寫入刑法修正案,這在當時是一次突破性的法律修正,也被世人寄予了厚望,但實踐結果並不是十分理想。從近年來的查處情況看,由於勞動保障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還存在一些問題,導致部分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犯罪案件止步于行政處理,無法移送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影響了依據刑法打擊欠薪犯罪的效果。人社部數據顯示,2013年全國各地移送司法的890件惡意欠薪案件中,截至2014年1月15日各地法院審結僅53件。2014年前三季度,各地勞動保障監察機構向公安機關移送了1718件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的犯罪案件,公安機關立案945件,佔總移送案件的55%,一審法院審結553件,佔總移送案件的32%。
從2014年欠薪的情況看,拖欠農民工工資案件仍主要發生在工程建設領域,甚至一些地區政府投資工程項目也出現了欠薪問題,同時煤炭、冶金、勞動密集型加工製造和餐飲服務等行業拖欠問題明顯增多。因為許多開發商做的是與政府部門成績相關聯的事情,所以有些地方對起訴開發商的“積極性”就顯得不太夠。這樣就使得勞動監察部門與司法部門本來就存在著的銜接不暢又加大了通達難度,就像隔著一層“玻璃門”,看似沒有阻擋,其實過不去。打掉這層“玻璃門”就顯得尤為迫切和必要。
為避免討薪丟命需要法在於民,這是公平正義對執法者的一個首要要求。法律是保護老百姓的,特別是應該拿來保護相對較弱勢的群體,因為弱者的權益更容易受到傷害和侵犯。在農民工討薪問題上,因為相當部分農民工身處他鄉,面對的又經常是財大氣粗的開發商,相關執法部門應該盡其所能保護好討薪的農民工,並在可能的情況下幫助農民工要回被拖欠的工資。周秀雲事件是對執法部門上的一堂關於“法在於民”的重要一課。
為避免討薪丟命需要法在於民,當然,這裡的“法”是個大概念,包括法律、法規、相關政策等等,法要為民而設,能讓農民工用得上,能有助於真正解決好農民工欠薪問題。近些年來,各級地方政府在制度安排上設立了許多防止欠薪的規章辦法,但卻因種種原因執行不到位,效果大打折扣。比如工資保證金制度,各地要求工程單位按照項目總造價向政府繳納一定比例的保證金,一旦企業欠薪,政府可動用保證金先行向工人支付。但在一些地方,“關係”好的企業就可以不交或少交;有的地方雖然收了錢,但由於勞動、建設等部門各管一段,收錢容易支錢難。再比如討薪應急救助週轉金,設立初衷是,當發生欠薪時可以由這筆錢先行代發農民工工資,後期相關部門再向欠薪單位追索,但由於週轉金在使用過程中必須滿足諸多前提條件,給使用它帶來了很大難度。
農民工欠薪問題産生已久,解決它也不可能是一朝一夕之功,但公眾希望解決這個問題的辦法,會越來越多、越來越可行、越來越接近完善,以盡可能多地幫助農民工要回工錢,同時也要堅決杜絕農民工討薪丟命的悲劇再次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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