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構建“離不開,靠得住”的新型政商關係(下)

  • 發佈時間:2015-02-03 00:31:55  來源:中華工商時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接上期)這裡要説明的是,除了以上四種具有依附性、投機性和腐蝕性的政商關係外,地方政府與企業形成的具有人格化的政商同盟關係,曾起過重要的積極作用,被認為是中國實現經濟高速增長的制度因素。這是因為,民營企業依靠與地方政府的人格化關係來保護産權,使得中國通過一個制度化水準很低的過程實現了經濟的高速增長。當然,這種具有正效應的人格化的政商關係,是特定歷史階段的産物,在不斷完善的市場經濟進程中,也是要被非人格化的政商關係所取代的。

  顯然,上述四種模式是高度人格化的政商關係,似乎離不開,但危害大、靠不住。因為,高度人格化的政商關係扭曲了市場機制:效率低的企業沒有退出市場,效率高的企業無法做大做強;企業依靠高度人格化的政商關係形成壟斷地位,限制市場準入、違反公平競爭、阻礙創新、降低市場效率、無視法治精神、損害社會公益,成為中國經濟社會進步的嚴重障礙。這種官商勾結、權錢交易的政商關係之所以靠不住,還在於“一個官員”落網,帶出一批商人,而一個商人落網,帶出一批官員,終究逃不出法網。尤其是在加強法治中國建設的今天,“老虎”難逃,“蒼蠅”難飛。所以,揚棄人格化的政商關係,構建非人格化的新型政商關係,已經到了時不我待的時刻。

  構建非人格化新型政商關係的條件

  隨著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進依法治國的深入發展,改變人格化的政商關係,構建非人格化的新型政商關係,具備了現實條件,正當其時。

  一是全面深化改革,界定政府與市場的邊界,為新型政商關係奠定了經濟基礎。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政府要加快轉變職能,減少對市場配置資源的干涉,保持宏觀經濟穩定,加強市場監管,維護市場秩序,彌補市場失靈。政府與市場邊界的厘清,企業以市場需求為導向,以市場競爭為動力,重視的不是跑關係、找政府,而是尋找市場、創造市場,生産市場需要的産品,提供市場需要的服務;政府以服務為導向,依法行政,營造公平的市場環境,提供公共産品,改變“越位”、“錯位”和“不到位”的情況,彌補市場失靈。既要能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也要能更好地發揮政府的作用。政府和企業間形成一種平等、獨立、合作、互補的政商關係。

  二是全面推進依法治國,政府和企業行為規範化,為新型政商關係奠定了法治基礎。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一體化建設,對政商關係而言,就是對企業和政府邊界制度化和法治化,建設法治市場經濟。就政府來説,法無授權則止。政府權力法治化,將權力關進制度的籠子裏。同時,既要有權力清單,也要有責任清單;既要解決政府越位,也要解決政府缺位;既要減少事前審批,也要加強事中和事後的監管,逐漸完善權力追責制度。就企業來説,法無禁止則行。企業擁有明確和獨立的産權並受到法律的有效保護;擁有充分的決策權,能夠根據市場資訊的變化自主決策;企業對自己的決策和行為負民事責任。企業行為法治化,將資本納入到法治的軌道上。在此基礎上,企業更重視法律而不是權力,更重視信用而不是關係。這種平等、獨立的政府與企業關係,有利於企業的發展,有利於法治中國的建設。

  三是加強商會等市場組織服務功能,為新型政商關係架設橋梁。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商會、同業公會、行業協會等市場化的仲介組織,代表企業的利益,是政府和企業溝通的橋梁。這種制度化的集體溝通途徑,能夠降低溝通成本,提高溝通效率,有利於企業的發展,維護企業的利益,對於建構非人格化的政商關係具有重要作用。在中國,作為商會,工商聯有著更獨特的作用,是黨和政府聯繫民營企業的橋梁和助手。這意味著,工商聯不僅要代表企業的利益,維護企業權益,同時要維護黨和政府的利益,維護社會和人民的利益。這就要求工商聯更要以法律為準繩,依法行事,不僅要運用法律保護企業的利益,也要依法警示企業不法行為,維護社會的利益。而這兩者是統一的,最終都是有利於民營企業的發展,有利於整個社會的進步,有利於法治中國的建設。當前,需要工商聯積極推動第三方評估機構的建設,整合各方力量,加強調研,為新型政商關係的構建提出有建設性的意見建議。

  總之,構建新型政商關係,要處理好政府、市場、社會的關係。對於民營企業而言,法無禁止則行;對於政府而言,法無授權則止。讓市場的歸市場,政府的歸政府,社會的歸社會。政商之間相敬如賓,而非勾肩搭背。無疑,這需要確實貫徹十八屆三中、四中全會精神,加快政府職能轉變,深化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完善和落實非公有制經濟産權保護的法律,構建“離不開,靠得住”的新型政商關係。當然,這不能“畢其功於一役”,新型政商關係的構建與法治市場經濟的建設是同一歷史過程。這需要全面深化改革,厘清政府與市場的邊界,更需要全面推進依法治國,建立法治的市場經濟,使市場與政府的行為和關係運作在制度化、法治化的軌道上,促進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和非公有制人士健康成長。

  (作者係中央社會主義學院副教授、中國民營經濟研究會理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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