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號文件解讀:透視土地制度改革三大看點
- 發佈時間:2015-02-02 15:11:11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華網北京2月2日電(記者陳瑜 郭雅茹 陳剛)剛剛發佈的中央一號文件對土地制度改革的部署又有重要指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由2014年的“允許”變為“賦予”,首提“改革農民住宅用地取得方式,探索農民住房保障的新機制”,加上“引導農民以土地經營權入股合作社和龍頭企業”,成為農村土地制度改革三大看點。
中央一號文件在土地制度改革板塊首先“連脈”中央深改組第七次會議有關土地改革的“三不”底線,各類試點須以“確保土地公有制性質不改變、耕地紅線不突破、農民利益不受損”為前提“審慎穩妥”推進,並做到“封閉運作、風險可控”,防止出現顛覆性錯誤。
其後,提出一系列關於“三塊地”(農村土地徵收制度、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的試點部署。而對於承包地的相關問題,則散見於集體産權改革和加快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中。
針對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文件由去年的“允許”變為“賦予”,可以理解為政策上的賦權。改革在更前進了一步的同時,也倒逼現有法律必須突破,修法指日可待。
中國社科院研究員王小映表示,農村集體經營性用地若要入市,肯定要和城鎮國有經營性建設用地市場並軌。首先體現在,同樣可以通過出讓、租賃、入股三種方式進入市場;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出讓後,還可以和國有出讓土地一樣進行轉讓。“這意味著,將來經營性建設用地不管是國有還是集體所有,將實行統一的使用管理制度,建立統一的一級市場和二級市場。”
在宅基地方面,文件首提“改革農民住宅用地取得方式,探索農民住房保障的新機制”。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農村部研究室主任、研究員張雲華認為,“福利分配,免費使用”是農民住宅用地取得與使用制度,國家在很大程度上保護了廣大農民的居住權利,但與此同時,這種制度也造成許多農村中存在“一戶多宅”和空心村現象,大量宅基地閒置浪費。
“近年來,數億農村人口進入城鎮定居,未來若干年還將有上億農村人口遷入城鎮居住,越來越多的農宅將空置。在此背景下,農民住宅用地取得方式有必要進行改革。”張雲華説,“一方面應重點鼓勵農民利用農村中原有的空閒農宅,對農民利用閒置農宅給予獎勵或補貼,以經濟激勵來變廢為寶,節約土地。另一方面應試點宅基地有償取得與有償使用制度,對城郊地區新申請宅基地實行有償取得方式,對農村外來人員使用農宅,及農戶多佔宅基地的則實行有償使用制度。”
“引導農民以土地經營權入股合作社和龍頭企業”是土地承包經營權改革的新提法。“引導”二字説明中央對這幾年地方搞土地股份合作的認可;首次提出“土地經營權入股”而非“承包經營權”入股,則區分了入股的主體。中國社科院農發所研究員黨國英表示,只講經營權入股,體現了漸進改革精神,防止了農民因股份流失而失去承包權。
“但是,有兩個問題需要注意,一是家庭經營是可以做到規模經營的,家庭農場規模經營主體等更適合生産環節,相比較而言,合作社應該在流通、農機等服務環節發揮作用。二是搞土地股份合作規模往往比較大,所以必須要以農民自願為前提,這是關鍵問題。”黨國英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