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國城鎮土地總面積為858萬公頃 住宅用地佔三成
- 發佈時間:2014-12-30 08:36:00 來源:人民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人民網北京12月30日電 截至2013年,全國城鎮土地總面積為858.1萬公頃,其中城市面積佔47%,建制鎮面積佔53%;在區域上,東部地區城鎮土地面積佔全國城鎮土地總面積的48%,中部地區佔19%;地類上,住宅用地面積285.2萬公頃,佔全國城鎮土地總面積的33.2%,工礦倉儲用地237.3萬公頃,佔27.7%,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108.8萬公頃,佔12.7%,交通運輸用地104.9萬公頃,佔12.2%,商服用地60.2萬公頃,佔7%。
這組數據來源於國土部下屬的中國土地勘測規劃院今日發佈的《全國城鎮土地利用數據匯總成果分析報告》,而這份載有全國城鎮土地利用基礎數據的報告,也是國土部整合近五年時間首次對外披露。
發佈會上,中國土地勘測規劃院地籍所所長姜棟進一步介紹,2009年—2013年全國城鎮土地面積增加131.9萬公頃,增幅為18.2%,年均增長3.6%,但增長速度總體呈逐漸放緩趨勢。在全國城鎮土地增加面積中,商服用地和工礦倉儲用地增幅最大,分別為30.9%和29.5%,住宅用地增幅18.8%,基本與城鎮土地面積總體增幅持平。
“在全國城鎮土地各類用地佔比中,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比例偏高。2013年全國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佔城鎮土地總面積的12.7%,高於住建部《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規定的5%-8%的水準。”姜棟説,“另外工礦倉儲用地比例較高且增速較快。2013年我國城鎮中工礦倉儲用地佔27.7%,且2009年-2013年增幅為29.5%,遠高於城鎮土地總體增幅。”
據悉,為全面掌握全國城鎮內部土地利用資訊,從2009年開始,國土部每年組織開展全國城鎮土地利用數據匯總工作。匯總範圍覆蓋了全國31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不含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的所有城市和建制鎮。城鎮土地利用數據匯總工作以城鎮地籍調查成果為依託,對城鎮內部的每塊土地利用現狀,按照“建制鎮—縣—市—省—國家”逐級匯交的方式,匯總形成全國城鎮土地利用數據。
中國土地勘測規劃院發佈的《全國城鎮土地利用數據匯總成果分析報告》也形成了全國703個城市、18599個建制鎮連續五年(2009—2013年)的城鎮各類土地利用數據成果,記錄了全國城鎮內部的土地利用狀況。
此外,中國土地勘測規劃院也發佈了《2014年中國土地政策藍皮書》,系統回顧了2014年出臺的主要土地政策,對全年土地政策作了分析與評價,並預判2015年土地政策的基本走向。
“今年的土地政策仍然是嚴控新增建設用地。比如嚴格審核城市建設用地,除生活用地及公共基礎設施用地外,原則上不再安排城市人口500萬以上特大城市中心城區新增建設用地,每人平均城市建設用地目標嚴格控制在100平方米以內,後備耕地資源不足的地方相應減少新增建設佔用耕地。”中國土地勘測規劃院院長鄭淩志介紹説,比如今年發佈的《推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的指導意見》明確了未來一個時期節約集約用地的主要目標包括建設用地總量得到嚴格控制,土地利用結構和佈局不斷優化,土地存量挖潛和綜合整治取得明顯進展等。
鄭淩志也重點介紹了不久前剛剛頒布的《不動産登記暫行條例》的意義。“條例的頒布將結束以往不動産因管理部門不同而由不同部門分散登記的局面,為實現不動産登記機構、登記簿冊、登記依據和資訊平臺‘四統一’提供了直接的法律依據。”鄭淩志説,依據《關於進一步加快推進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工作的通知》,要求全面加快推進宅基地和集體建設用地使用權確權登記發證工作的同時,將農房等集體建設用地上的建築物、構築物納入不動産統一登記範疇。
《2014年中國土地政策藍皮書》同時也披露了農村土地制度改革方面的情況及進展。“在農村土地制度改革方面,主要集中在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完善農村宅基地管理制度、加快推進徵地制度改革等三個方面。”鄭淩志説,“按照中央要求的農村土地制度改革的‘三條底線’原則,研究提出改革的總體方案,已經報中央、國務院審批。”
對於2015年土地政策的展望,鄭淩志透露,在2015年,農村土地制度改革試點方案經中央批准後,國土部將按照中央的總體部署,在試點地區把農村土地制度改革推向深入。在徵地制度改革、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和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方面,選擇若干試點,在法律授權的前提下,進行土地制度改革試點,總結可複製、能推廣、利修法的改革經驗。
“2015年還將繼續深入推進土地出讓制度改革,推廣形式多樣的出讓方式,繼續探索共有産權房用地的供應、管理和退出機制,調整不同用地供應結構,保持土地市場穩定,實行針對性的土地供應和出讓政策,促進土地資源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鄭淩志説。
在發佈會上,中國土地勘測規劃院對今年房地産調控政策進行評價時認為,為適應經濟新常態,國土部進一步加強和改善了土地調控政策,更加強調分類指導和精準調控,在均衡供應、穩定市場、加強管理、深化研究等方面都採取了積極措施。統籌安排土地供應的結構、佈局和時序,區域協調、遠近兼顧、把握節奏,對供需緊張的熱點城市嚴格落實“土地供應總量不低於前五年年均供應量”,推進完善土地利用動態巡查工作機制,對大企業、大地塊實現監督常態化。
(原標題:全國城鎮土地總面積為858萬公頃 住宅用地佔三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