濱海新區:實施政府投資項目全程監管模式
- 發佈時間:2015-02-02 12:04:41 來源:新華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華網天津2月2日電(記者毛振華)今後濱海新區政府投資的項目將實行全程監管模式,尤其是加強事後監管,造成重大品質事故的審批者也須承擔責任,杜絕一批了之。記者2日從天津濱海新區發改委獲悉,《濱海新區政府投資項目管理辦法》日前正式出臺,在政府項目上首推全程監管模式,並進一步簡化審批流程,進一步促進投資貿易便利化。
該辦法涉及的政府投資項目是在濱海新區範圍內,全部或部分使用區財政預算資金、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的貸款(贈款)資金、國債資金和其他政府性資金進行固定資産投資的項目,大都集中在社會發展服務領域。
根據該辦法,濱海新區將建立政府投資項目儲備庫,未列入其中的不得納入年度政府投資項目計劃。政府投資項目由區行政審批部門統一審批,新區以審批體制改革為基礎,總結已建立的項目並聯審批、縮短審批時限、實行資訊共用等改革措施,進一步分類優化審批流程,提升項目管理效率。
濱海新區發改委負責人表示,這一辦法最大的亮點在於,政府投資項目將採用“決策、審批、監管”相分離的管理模式,並實現了事前審批和事中、事後監管並重,從而為下一步各部門加強監管提供了原則和依據,這在全國也是創新之舉。
據了解,此前濱海新區已經在全國率先成立了行政審批局,大幅縮減審批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