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璐:個人消費貸不該是誰的“羊頭”
- 發佈時間:2015-02-02 07:43: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由於不良率抬頭,銀行收緊消費類貸款。而要降低消費貸款風險,需用“小額短期”代替“大額長期”,更需加強貸前審查和貸後檢測。但是,居民消費是用自有資金“量力而為”,且主要受意願支配,所以收緊消費類貸款對消費需求影響不大
個人消費貸款所謂“挂羊頭賣狗肉”的現象一直存在。數據顯示,2014年銀行個人消費貸款被挪用的情況十分普遍,超過26%的消費貸款沒有按承諾用於日常消費,具體來看,其中用來買房的比例達到16.20%、用作公司經營的佔6.46%、用作其他的佔比為3.41%。
按要求,涵蓋了買車、留學、房子裝修、購買耐用品等方面的消費貸款必須“專款專用”。銀監會明確規定,個人消費貸款“不得用於購房、投資等消費領域”,但個別銀行個人消費貸款存在制度內容規範不夠審慎的問題,貸款金額較大、期限較長,明顯與日常消費屬性不匹配,同時還存在貸款調查失職、審批過於寬鬆、貸後管理失效、員工行為管理不嚴等問題,使得不少消費貸被挪用於股市投資、購買住房、生産經營。對於客戶來説,通過抵押貸款形式向銀行申請低利率貸款,然後再將資金用於放貸獲得息差的現象也時有發生。有客戶甚至用自己的幾套房子進行抵押在銀行貸款,然後用於投資,賺取息差。
上述現象導致兩個結果:有些挪用的錢回不來,造成不良率提升;部分銀行為防風險停放個人消費貸款。事實上,在剛剛過去的2014年,個人消費類貸款不良率偏高,且上升速度較快。原本,相比于小微企業貸款,消費類貸款風險小、利率高,銀行通常比較積極做消費類貸款。但是,目前消費貸款不良率抬頭,銀行在處置抵押房屋上也面臨一些問題,迫使銀行收緊消費類貸款,多家銀行一段時間以來已經停止發放消費貸款。
究其原因,銀行管理存在漏洞,貸款用途錯配;經濟下行壓力較大,資金沉澱于項目,流動性較差,客戶有可能挪出去收不回來;缺乏投資渠道,挪用的資金集中在購買房産等方面。此外,民間融資的利息高於貸款利息,也是導致貸款挪用的“誘惑”因素之一。
降低消費貸款風險,要從幾方面入手。一是用“小額短期”代替“大額長期”,鼓勵對改善民生、居民日常消費需求等方面投放貸款。在這一點上,要嚴格執行《中國銀監會辦公廳關於個人消費貸款領域風險提示的通知》,金額不超過100萬元,期限為10年以內。二是加強貸前審查和貸後檢測。不得將貸款調查的全部事項委託第三方完成,綜合消費貸款不得用於投資,對住房按揭貸款和綜合消費貸款實行分類管理,並嚴格按照合同約定監控貸款用途。同時,加強對消費貸款現場檢查力度,對綜合消費貸款中大額、長期貸款佔比較高的商業銀行更要重點關注。三是提高違規成本。對信貸員操作中出現的違規行為要嚴格問責與懲罰。四是完善誠信體系。發達國家的個人消費貸款成長迅速,是與他們有完善的誠信體系、個人客戶違規代價大密不可分的。
個人消費貸不該是誰的“羊頭”。對於消費貸款的嚴格規範,市場有擔憂,怕力度過大會影響消費。其實,居民消費的大部分資金來源並不是靠貸款獲得,而是用自有資金“量力而為”。另外,消費行為主要受意願支配,而不是受資金掣肘,因此即便銀行收緊消費貸款,對消費需求的影響也不會很大。(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王 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