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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層歸來滿眼春

  • 發佈時間:2015-02-02 04:29:23  來源:浙江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潘毅剛

  去年下半年以來,因工作關係多次到德清調研。調研的主題是德清城鄉體制改革的情況。調研的一段時間,由秋入冬,天氣漸冷,我們穿城入村、正式座談、私下閒聊,卻無時不讓人感到春意陣陣、熱風撲面。

  其一,改革進展蹄疾步穩。自2014年3月“試水”以來,德清全面佈局各項改革,並轉化為一條條可實施、可操作、能執行的具體政策措施。不到一年時間,就改革試點方案的八大領域,累計出臺研究政策60條、對接政策58條、突破政策35條、細則文件110個,為改革描繪了詳細“施工圖”。

  其二,改革突破令人欣喜。目前德清城鄉改革成效雖然尚是初步的,但在城鄉改革的根本性問題如農村産權改革、戶籍體制改革和農村産權交易平臺建設等方面亮點頗多,市場、銀行和社會也普遍認可。如農村土地、林地承包經營權、村集體經濟股權和村集體資産租賃使用權已實現734筆交易。通過確權頒證,多年來農村沉睡資産已被喚醒,農村股權、農房、林權、農村土地流轉承包權等都被納入貸款抵押、質押範圍,目前已有12家金融機構提供相關金融産品和服務支援。

  其三,基層創新青勝於藍。承包地、宅基地、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三塊地”的確權頒證是農村産權改革的關鍵點,也是難點。德清縣在這個問題上另辟蹊徑,創造性提出擱置爭議、堅守底線的“虛線法”,化解了不拆超標面積也不給合法部分權證的“非此即彼”的矛盾,在尊重歷史、尊重法律、尊重群眾意願的基礎上,較短時間內實現了宅基地、農房、集體經營性資産、農村土地(林地)所有權、承包經營權、流轉經營權等六個100%確權。

  調研歸來,時值隆冬,我們國家也進入全面深入推進改革和全面依法治國的關鍵之年,改革任務依然繁重,改革問題依然棘手。但我們從德清“火熱”的改革實踐中,對當下推進改革有了更加深刻的認識,推進落實改革都必須經歷三重境界。

  第一重境界,亂花漸欲迷人眼。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決定確定的330多項改革,是全面的,系統的。各地要落實和創新的改革事項也是千頭萬緒。德清的實踐告訴我們,在牽一髮而動全身的系統性改革中,在看似紛繁複雜的改革中提綱挈領,樹立大局觀和問題觀,做到抽絲剝繭,精準設計出符合中央要求,符合發展形勢,解決地方實際問題的政策舉措是關鍵。改革不要萬紫千紅的新花樣,也不要眼花繚亂的新名詞,改革不是為改而改,為變而變,最終目的是要實事求是,解決問題,形成新的符合發展趨勢、符合廣大人民利益的體制和制度,即是推動改革。

  第二重境界,一花開後就是春。都説一花獨放不是春,但事實上對於改革而言,要緊處就那一兩步,改革推進的核心問題突破了,一花開後,百花齊放。我省在德清開展城鄉體制改革是專項領域裏的綜合性、全面性改革事項,涉及內容豐富,但其最棘手、最重大的突破性問題就是農村産權改革。換句話説,只有按照“三權到人(戶)、權隨人(戶)走”的八字方針,推進了“新土改”,才能真正解放農村生産力和農村沉睡資産,才有真正意義上的“新戶改”、“新金改”和城鄉一體的“新居民”。所以在推進落實改革的策略上,是齊頭並進、還是有所側重,考驗著改革者的智慧。

  第三重境界,牧童遙指杏花村。改革創新的活力在基層。但德清調研也讓我們深深體會到,沒有頂層法律保護,基層改革寸步難行。今天的改革,與三十多年前——上面放下面闖,踩著紅線去改革的時期已截然不同。當前的大多數改革早已不是人每人平均得益的帕累托改進,改革必然改變利益結構、權力結構、制度結構。諸如推進中的新戶改、新土改無不與舊法律、舊條例有所出入。因此,讓改革順利推行,一味給基層壓擔子、下任務並不是上策。在更高層面重新梳理利益關係,權衡利害、上下同欲,改革和立法“兩手抓、兩手硬”,用建章立制、立法保護的手段,呵護基層改革成果,保護和激發改革熱情,規範放大改革示範效應,尤為必要。絕不應出現基層改革“衝在前面,也陷在前面”的改革困境。簡而言之,改革創新的主戰場在基層,但保持改革活力的關鍵在“變法”。

  事非經過不知難,不知難處難經事。我們相信,推動改革唯經歷三重境界,方能事半功倍。當改革創新熱風再起之時,浙江熱土也必將春意盎然!

  (作者單位:浙江省發展規劃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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