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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深化農村改革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

  • 發佈時間:2015-01-24 07:31:47  來源:農民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記者彭丹梅)1月22~23日,農業部在京舉辦學習貫徹《關於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專題培訓班。農業部副部長陳曉華在會上強調,要充分認識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的重要意義,深刻領會中央精神,準確把握《意見》要求,自覺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的決策部署上來,切實把《意見》貫徹好、落實好。

  陳曉華指出,《意見》的制定和出臺,延續了中央一貫的政策基調,遵循了《農村土地承包法》的立法精神,吸收了近年來廣大農民群眾的實踐創造,是當前和今後一段時期農村土地制度和農業經營制度改革創新的政策依據,對於維護農民土地權益,促進現代農業建設,實現“四化”同步具有重大意義。

  陳曉華強調,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推進中國農業現代化進程,既要解決好農業問題,也要解決好農民問題,走出一條中國特色農業現代化道路。農村土地涉及的主體、包含的利益關係十分複雜,土地制度改革事關農村經濟制度和農村社會治理機制,涉及重大利益調整,牽一髮而動全身,必須謀定而後動。貫徹落實好《意見》,核心是路子清,實現“三權分置”,堅持農村土地集體所有權、穩定農戶承包權、放活土地經營權;步子穩,做到“三個適應”,農業適度規模經營要與城鎮化進程和農村勞動力轉移規模相適應,與農業科技進步和生産手段改進程度相適應,與農業社會化服務水準提高相適應。

  陳曉華要求,引導農村土地經營權有序流轉,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是農村土地制度和農業經營制度改革的重要環節,要做到穩定與搞活並重。要在堅持農戶家庭經營的基礎性地位的同時,加快培育多元化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健全完善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大力培育新型職業農民;要推動集體産權制度改革,保障農民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權利,積極發展農民股份合作,賦予農民對集體資産股份佔有、收益、有償退出及抵押、擔保、繼承權;要健全完善農業支援保護體系,推進城鄉要素平等交換。

  來自全國31個省(區、市)農業(農經)行政主管部門分管領導和有關處室負責同志、農業部機關各司局主要負責同志、部分市(地、州、盟)農業(農經)行政主管部門分管領導和有關處室負責同志、經管司(站)相關業務處室負責同志共260名學員參加了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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