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網志“預告”中標:劇透還是巧合
- 發佈時間:2015-01-31 02:30:41 來源:新京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議論風生
涉事微網志“預告”招標結果,究竟是不幸而言中,還是提前獲悉了內定式招標的內幕?值得追問。
“感謝局長”“感謝人民幣”……日前,一則微網志撩撥起網民的圍觀興致,也將河南汝州市委一工程招投標推上風口浪尖。據報道,在開標前,該微網志就以投標單位員工的口吻自曝已中標,稱該企業“舍得送錢”、開標當日“政府只是走形式”,並“感謝局長”。而在開標三天后,官方公示證實該單位中標。對此,中標企業回應,懷疑該微網志為競爭對手所發,將啟動法律程式追責。
時下流行自黑,可“自曝”私下交易還不忘自報家門的,著實少見。從常理上講,傻子興許都不會這樣自擺烏龍。正因如此,不少網民都覺得,在“宮心計”、諜戰戲頻演的商場,很難排除“競爭對手搗鬼”的可能性。畢竟,自揭其醜還把有關部門也一塊捎上,看上去確實藏著玄機。在此情境下,中標企業啟動法律程式追責,是其法定權利。而按圖索驥之下,找到“黑手”也沒有太大的技術難度。
吊詭的是,涉事微網志就像“事前諸葛亮”,竟在開標前就“猜中了結局”。按照招標投標法規定,招標人不得向他人透露已獲取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名稱、數量等資訊,在保密規則下,“劇透”顯然不太正常。也難怪輿論對此浮想聯翩:涉事微網志“預告”未卜先知,究竟是巧合,還是提前獲悉了內定式招標的內幕?
平心而論,招標結果跟開標前的“預告”吻合,未必就是因中標企業跟招標單位存在勾兌,也可能是因其在競標中優勢明顯,所以招標結果極易預見。但既然原微網志以自曝語氣直陳個中“黑幕”,間接提出指控,那對此“舉報信”有關部門就不能置之不理。要知道,相關微網志中提及的“舍得送錢”,也契合招標潛規則中的慣性路徑。現實中,串標、圍標和內定等招標領域的貓膩,已是屢見不鮮;現行招標採購機制設計中,有效、獨立的第三方監督體系又相對匱乏。
就該案看,在未查實前,斷言其必有貓膩或失之貿然。招標方汝州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就稱,招標不存在賄賂等違規行為。但僅是否認還不夠,在輿論猜疑聲四起的情況下,涉事單位應將招標全程監控、投標人資質等級、評標標準等公之於眾;而對中標企業而言,要自證清白,最好的辦法也是曬出中標程式等資訊。慮及涉事幾方的利益關聯,相關監察部門或上級主管部門也當介入,就微網志“預告”的真實性進行核實,若不實,也對“中傷者”依法溯責。
微網志“預告”中標,是誣告還是揭黑幕,都該有個確切答案。而這份答案,就等著以深入查究揭開。
□遠樹(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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