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佳霖:網購糾紛不能游離于法律之外
- 發佈時間:2015-01-28 08:17: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在網購擁有“漂亮”數據的同時,假冒偽劣等問題産品不斷困擾“網淘族”。從實際來看,建立和完善網路購物方面的相關法律法規已顯得十分重要
據商務部電子商務司測算,去年我國電子商務交易額(包括B2B和網路零售)約為13萬億元,同比增長25%。2014年中國“雙11”網上促銷吸引了全球200多個國家和地區的網購者參與。業內人士預言,未來不排除“雙11”將變成世界性網購節的可能性。
足不出戶,輕點滑鼠就能輕鬆選購商品,網路購物作為一種新興的商業模式,正吸引著越來越多的消費者。然而“漂亮”數據背後,商家用低價維繫競爭優勢的策略也充滿隱患,假冒偽劣等問題産品不斷困擾“網淘族”。去年“雙11”網購投訴量繼續上升,退貨難成為投訴的重點之一。儘管新《消法》已確定網購“七天無理由退貨”的原則,但由於缺乏有效監管機制和措施,在輕鬆便捷的網購背後,消費者吃了虧,維權卻寸步難行。
責任主體難以確認、消費者對網路産品僅享有有限的知情權、網路購物糾紛案件難以確認訴訟管轄法院、消費者在證據調取過程中處於弱勢地位等因素導致消費者網路購物維權難。為此,消費者需要提高自我保護意識,一是要選擇正規的網路交易平臺(網站)購物,並了解電商平臺賣家的交易規則和信用情況;二是在網路購物前先對賣家名稱、地址等有關資訊進行查實,尤其要注意賣家的商品品質、信用評價、免責條款等內容,並保存好網購過程中與賣家的聊天記錄、付款憑證,方便日後維權舉證;三是收貨時應當場進行查驗,特別要注意核對貨品與所訂購商品是否一致,有無購物發票、保修卡等憑證;四是若發現貨物存在問題,要及時與賣家協商處理,必要時向相關部門投訴。
目前,我國針對網路購物方面的糾紛尚缺乏正式的立法。《合同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法規在解決網路購物糾紛時適用性不強,不能完全適應網路時代要求。因此,建立和完善網路購物方面的相關法律法規十分重要,特別是要建立嚴格的産品銷售商準入制度和網路營運商認證制度、建立全國性網路購物糾紛處理機構及賠付機制。網購的責任主體、地域管轄以及網路退貨、網路欺詐、電商納稅等問題不能游離于法律之外,這些問題必須解決。(本文來源:經濟日報 作者:李佳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