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家養老新規“三位一體”
- 發佈時間:2015-01-26 15:47:00 來源:中國經濟網 責任編輯:羅伯特
超過300萬的老年人群體,讓北京養老政策備受關注。昨日上午,北京市十四屆人大三次會議舉行了第二次全體會議,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柳紀綱就《北京市居家養老服務條例(草案)》(以下簡稱“條例”),向大會做了説明,由此這部“家庭、社會資本、政府”三位一體的居家養老法規掀開神秘面紗,一旦審議通過,不僅老年人養老將更有保障,也可通過引入社會資本,撬動養老消費大市場。
家庭責任首當其衝
談及居家養老服務條例,就不能不提及其立法背景。“北京比全國提前九年進入老齡化社會,而本市老年人口正在以每天400人、每年15萬人左右的規模和年均6%的速度增長,去年低,全市老年人口已超過300萬,預計2020年將超過400萬。另據統計,北京90%的老年人選擇在家養老,6%的老年人在社區養老,僅有4%的老年人入住養老服務機構集中養老。”柳紀綱説。如此巨大的人口老齡化壓力讓相關立法迫在眉睫。
外界普遍認為,此次條例一大亮點就是對於家庭責任施以濃墨。條例規定,居家養老服務是指以家庭為基礎,子女的贍養義務並不能被免除。子女應當對老年人在經濟上供養、生活上照料、精神上慰藉。需要由社會提供服務的,老年人家庭根據服務項目的性質和數量,要承擔相應費用。
市人大代表、東城區區委書記楊柳蔭指出,居家養老是民生大計,居家養老條例既符合國情又符合北京市的市情。同時,楊柳蔭還提出擬利用物聯網手段優化居家養老。“年紀大了的老人隨時可能出現緊急情況,而在家裏面安裝一個儀器,能夠把家中所有的角落都覆蓋,老人一旦出現摔倒或者疾病突發狀況,就會自動報警,然後以街道或者區為單位就會接到報警,馬上會派人前去救援,在第一時間將老人送往醫院。”他進一步解釋。
社會資本撬動市場
在明確家庭責任和政府角色之外,條例也指出了社會資本進入居家養老領域的路徑。條例規定,市和區、縣人民政府應當引導、支援、鼓勵企業和社會組織參與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區縣民政部門或者負責老齡工作的機構可以根據開展居家養老服務項目的需要,通過簽約、購買服務等方式確定服務商和服務單位。
另外,對於保險方面,條例也規定市政府應當制定政策,支援、引導商業保險機構開發長期護理保險,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提供長期護理保障,政府對長期護理保險的投保人給予適當的補貼。
市人大代表、財政部機關黨委常務副書記廖路明指出,居家養老非常適合採取公私合營(PPP)的模式,可以由政府來提供土地、稅收優惠,交給企業經營,這樣既可以解決養老問題,也做大了市場,企業也有收益,“但希望條例能夠進一步增加涉及市場的部分,政府起到的更多是引導作用,市場主要還是靠企業運作”。
市人大代表、人保財險北京分公司總經理馮賢國建議,居家養老商業保險應該從制度設計層面進行明確的規定,進而可採取投保人自己、社保以及政府補貼三方分擔費用的方式,諸如從40或者50歲開始就按照政策逐年購買居家養老相關商業保險,從而給居家養老充分發揮市場化、商業化運作的空間,在一定程度上減輕社會與投保人家人的負擔。
政府人員不盡職要追責
有扶植就要有追責。在條例中規定,政府工作人員在居家養老公共服務活動中不履行、違法履行或者不當履行職責,導致老年人合法權益、公共利益受到損害或造成嚴重後果的,要追究責任,應當承擔紀律責任的,要給予處分,構成犯罪的,要追究刑事責任。
另外社區養老服務設施的管理者、使用者擅自改變政府投資或者資助建設的養老服務設施功能和用途的,由民政部門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情節嚴重的,政府將收回管理權和使用權,並責令退賠補貼資金和有關費用,可以處1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款。享受政府補貼或政策優惠措施的養老服務企業和從事養老服務的社會組織沒有履行相應義務的,由發放補貼的部門取消優惠措施,收回補貼,並記入本市信用系統。
業內普遍認為,追責條款對居家養老領域中的各方規定了相應的法律責任,以強化責任落實,保障法規實施的有效性和權威性。不過,柳紀綱也坦言,由於養老事業和産業還處在發展階段,目前的草案還達不到十分完善的程度,今後隨著社會實踐的發展將不斷完善。
北京商報記者 肖瑋 王曄君 董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