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務院首次全面部署喚醒財政“沉睡錢”
- 發佈時間:2015-01-22 05:59:15 來源:經濟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北京1月21日訊 國務院辦公廳日前印發《關於進一步做好盤活財政存量資金工作的通知》,首次全面系統部署進一步做好盤活財政存量資金工作,更好發揮積極財政政策作用,提高財政資金使用效率,這標誌著盤活財政存量資金改革進入實質操作階段。
所謂財政存量資金,簡單説就是收到的錢中還沒花出去的部分,或者已經列入預算用途有了歸屬,但最終沒能花出去的錢。從存在形式看,財政存量資金主要包括結轉結余資金、預算週轉金、預算穩定調節基金、償債準備金等。
《通知》提出了盤活財政存量資金的10條具體措施。一是清理一般公共預算結轉結余資金。對連續兩年未用完,按收付實現制核算的結轉資金,要求各級政府作為結余資金管理,補充預算穩定調節基金。二是清理政府性基金預算結轉資金。要求將政府性基金項目中結轉資金規模較大的調入一般公共預算統籌使用,並提出了量化控制標準,即結轉資金規模一般不超過該項基金當年收入的30%。三是加強轉移支付結轉結余資金管理。明確結轉兩年以上的轉移支付資金要視情況收回上級政府或同級政府統籌使用,不到兩年的要加大整合力度,避免資金長期閒置。四是加強部門預算結轉結余資金管理。要求各部門加大結轉資金執行力度,結轉兩年以上的由同級財政收回統籌使用。五是規範權責發生制核算。要求地方各級政府除國庫集中支付年終結余外,一律不得按權責發生制列支,對已經列支的要在2016年底前統籌使用完畢。六是嚴格規範財政專戶管理。在嚴格控制新設財政專戶的同時,對存量財政專戶進行清理,除經財政部審核並報國務院批准保留的財政專戶外,其餘財政專戶在2年內逐步撤銷並規範財政專戶資金管理。七是加強收入繳庫管理。主要是積極推行非稅收入電子繳庫,實現非稅收入直接繳入國庫;暫未實現非稅收入直接繳庫的,應當將繳入財政專戶中的非稅收入資金在10個工作日內足額繳入國庫。八是加強預算週轉金、預算穩定調節基金和償債準備金管理。嚴格控制預算週轉金額度,不得超過預演算法實施條例規定的比例。按照有關規定管好預算穩定調節基金。從2015年1月1日起不得新設各種形式的償債準備金,已設立的要納入預算管理。九是編制三年滾動財政規劃。在水利投資運營、義務教育、衛生、社保就業、環保等重點領域開展三年滾動財政規劃試點。十是加大督查和問責力度。
財政部預算司介紹,此次國務院從10個方面分門別類提出處理方案,力求全面擠壓存量資金的空間,並對相關指標進行了量化,明確了期限和資金留存上限,操作性和針對性強。同時,加強制度規範、建立長效機制,堅持多管齊下、懲防並舉,加強改革督查和問責,避免將來産生更多的存量資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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