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民申請證監會公開處罰中信證券
- 發佈時間:2015-01-21 09:33:05 來源:金陵晚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證監會重罰中信余波未平。記者獲悉,目前已有股民于先生以個人名義向證監會申請政府資訊公開,申請公開中信證券被處罰的現場檢查報告以及證監會做出處罰的事實依據。
股民捍衛知情權
在接受記者採訪時,于先生認為,中信違法違規的事實和依據,證券公司的自查整改情況材料,證監會檢查處理過程中製作的違規行為告知、約談、責令改正、暫停新開戶措施文書及其送達手續等資訊都是證監會處罰中信的事實依據,均在他此次申請公開之列。
按照《政府資訊公開條例》規定,行政機關收到政府資訊公開申請,能夠當場答覆的,應噹噹場予以答覆。不能當場答覆的,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予以答覆;如需延長答覆期限的,應當經政府資訊公開工作機構負責人同意,並告知申請人,延長答覆的期限最長不得超過15個工作日。
“了解證監會對中信證券兩融業務檢查以及做出處罰的具體過程,弄清楚中信有限是否因提前獲悉中信證券可能受罰而做出減持行為,是為了股民利益,捍衛知情權。”于先生對記者表示,中國證監會對中信證券兩融業務檢查及監管資訊,對於判定中信證券是否涉嫌內幕交易至為重要,按照《政府資訊公開條例》,屬於社會公眾廣泛知曉的應主動公開資訊,他有理由要求證監會公開這些資訊。同時,于先生表示,如證監會未公開這些資訊,他或將採取法律手段繼續維權。
北京大學法學院教授沈巋告訴記者,公民可以申請行政處罰決定的公開,也可以申請公開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的事實材料,但對於這部分事實材料,公開與否在法律上尚無明確的規定,原則上這些材料也應當公開,但很多申請可能因涉及商業秘密得不到公開。
于先生告訴記者,1月20日,他已通過郵政特快專遞將申請材料寄出。于先生説,他在證監會網站上未找到線上申請資訊公開的渠道,也未找到申請資訊公開的格式錶格,他寄出的申請表格是從其他政府網上下載來,自行修改後填寫的。
減持涉嫌內部交易
1月16日,證監會公佈45家券商融資類業務現場檢查結果,宣佈對12家券商採取監管措施,其中中信、海通和國泰君安三家大券商暫停兩融業務新開戶三個月;同時,禁止券商為證券資産低於50萬元的客戶開立信用賬戶。
同一天,中信證券的晚間公告顯示,公司第一大股東中國中信公司于1月13日至16日減持公司股份合計3.48億股,佔公司總股本的3.16%。1月19日,中國A股市場幾近全線跌停。
中信大股東此舉引起輿論質疑。于先生告訴記者,證監會的懲罰決定公佈後並未對市場産生巨大衝擊,而中信減持重創市場信心,是造成1月19日股市暴跌的重要原因。于先生的很多朋友都在此次股市地震中損失慘重。
1月19日,中信證券再次對外發佈公告,針對“市場傳言中信有限有可能事先知曉上述處罰結果而進行了減持”做出説明,否認事先曾獲得處罰資訊。該公告也對中信有限事先知情一事予以否認,稱中信證券向中信有限就有關傳言進行了書面徵詢,中信有限表示本次減持中信證券股份的行為係“中信有限正常的經營決策行為”。
于先生認為,中信股東減持明顯涉嫌內部交易,證監會有責任對這類行為負有監督義務,而截至此時,仍未見證監會有所動作。
“此次申請資訊公開是走法律程式,通過法律渠道去表達民意,希望能夠對政府監管部門有所觸動。”于先生對財新記者表示,他希望通過自己的申請資訊公開,倒逼證監會對中信股東減持事件有所回應。財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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