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揮技術轉移中的市場機製作用
- 發佈時間:2015-01-21 01:30:55 來源:科技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技術市場專論
十八屆三中全會指出,要“強化企業在技術創新中的主體地位,發揮大型企業創新骨幹作用,激發中小企業創新活力,推進應用型技術研發機構市場化、企業化改革,建設國家創新體系。”企業作為技術創新的主體,其參與技術市場活動的程度直接影響著技術轉移的效果,影響著經濟的活力,是市場機制是否得到完全發揮的一個重要指徵。
陜西省作為我國的科教大省,近五年來技術市場發展迅速,技術交易活動持續活躍,其交易規模無論是從成交技術合同數、成交金額,還是從平均每項技術合同成交金額來看均呈現出不斷快速擴大的趨勢。
本文基於陜西省技術交易的現狀,分析了陜西省技術交易反映出的問題,以此為切入點提出了相關的政策建議。
陜西省技術交易中存在的問題及市場機製作用分析
技術轉移過程中,中試環節薄弱,技術到市場存在斷檔。中試是科技成果向現實生産力轉化的關鍵環節。通過中試對實驗室小試成果進行熟化和孵化,可大大降低科技成果轉化過程中的風險,促進科技成果的轉移轉化。但是無論是在國家層面、還是在區域層面,中試都面臨社會資金投入機制不完善、實驗室研發單位參與中試的動力不足、中試基礎條件平臺薄弱、缺乏相關配套政策優惠等重大問題,使得中試成為創新驅動發展的瓶頸,大量科技成果未能轉化為先進生産力。
技術轉移過程中,金融服務體系不完善,企業融資渠道單一。目前我省民營科技企業大約13000家,99%都是産值5000萬以下的中小微企業,中小企業由於缺少資訊溝通渠道(相關諮詢機構),無法找到適合自身發展和資金需求的金融産品與服務,融資渠道集中在銀行貸款,成為技術轉移與成果轉化的一項制約瓶頸。
技術市場信用體系尚未真正建立,影響技術轉移品質。據不完全估計,陜西省技術合同履約率在85%左右,約有15%的合同存在未履約或部分履約的情況。技術交易過程中,常常可能出現兩類風險問題:由於技術供需雙方資訊的非對稱性或不確定性會導致産生機會主義行為;由於技術合同履約情況的不可觀察性、不可證實性和違約責任確認的困難性等會導致技術合同約束機制的失靈。
技術轉移平臺對技術供需雙方資訊、技術資源的整合作用需要進一步發揮。當前的技術轉移資訊服務平臺發佈的技術資訊並未執行統一標準,不完善、不健全,且可信度無人保證,導致技術需求方找不到合適的技術供給方,技術供給方又找不到合適的技術需求方,技術轉移和成果轉化受阻的現象普遍存在。
政策法規存在交叉,針對性、系統性不強。目前,我國與技術交易相關的政策法規已經涉及18個門類、400多個條款,然而這些政策法規較為分散、涉及職能部門較多,且存在一些交叉現象。在多項政策均可享受的情況下,由於技術交易主體選擇享受相對方便操作的優惠政策,導致某些技術交易政策法規對技術交易主體的激勵作用未充分發揮。
促進陜西省技術轉移的工作設想
加強中試環節建設,促進中試發展。以市場需求為導向,針對陜西優勢産業和戰略性新興産業等重點領域,優選重大中試項目,按照“成熟一個,啟動一個”的基本思路,實施重大科技成果中試專項,加快科技成果轉化和産業化。
完善技術市場金融服務體系,拓展融資渠道。積極探索種子基金、風險基金、公私合作等面向市場需求的融資渠道,在科技成果轉移轉化的生命週期各階段試點不同的融資渠道,完善初創期中小企業的金融服務功能,改善成長期與穩定期的企業金融服務對接方式,建立全週期、多形式的融資服務體系。
加快技術市場信用體系建設,保障技術轉移品質。加快將技術交易各主體納入技術市場信用體系,建立技術交易主體的信用評價體系,收集、整理並通過合適的方式公開技術交易主體的信用評價資訊,增加技術轉移與科技成果轉化過程中參與者的整體信心水準,提高技術合同履約率,從而保障和提升技術轉移品質。
加強市場機制的引導調節作用,促進科技成果轉化。使企業作為技術成果的最終用戶從一開始就參與到科技項目的決策中,發揮主體性作用,從而保證技術成果是符合市場需求的創新技術。
加快建成西部技術轉移中心,發揮平臺作用。加快建設技術轉移西部中心,充分發揮該中心促進技術轉移、提升資訊交換品質、服務陜西創新型省份建設,以及對接國家、輻射陜西、示範帶動西部地區科技創新的重要平臺作用。
優化技術市場相關政策環境,激勵技術市場發展。建立健全技術交易政策法規體系,提升現有技術交易政策法規的系統性:將現有的各種政策法規進行合理的區分和整合,儘量避免政策法規的相互交叉,並進一步完善現有的技術交易政策法規,加快形成多層次、全覆蓋的技術交易法規體系。
(稿件由陜西省科學技術廳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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