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萊蕪探索“法治公安”新路徑
- 發佈時間:2015-01-17 05:52:35 來源:經濟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近年來,山東省萊蕪市公安局為破解規範執法難題,通過細化執法崗位標準、設立“執法監督委員會”、研發“執法辦案監督管理系統”,積極探索集體“會診”、“關口”前置的“法治公安”新路徑。
為了給每個民警立好執法“規矩”,讓每個民警“心知肚明”,增強他們規範執法的主動性、自覺性,該局依據現行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組織編纂《萊蕪市公安局執法標準》、《萊蕪市公安局崗位標準》,率先建立起一套簡明的執法標準體系。
《執法標準》分為“執法語言標準”、“執法行為標準”、“執法程式標準”三部分,解決了民警“説什麼、怎麼説”,“幹什麼、怎麼幹”,“先幹什麼、後幹什麼、幹到什麼程度”的問題。《崗位標準》對所有警種、崗位及民警的“工作職責、工作流程、崗位業務標準、崗位技能標準”進行全面規範。
“有了這兩本《標準》,即便是剛進入公安隊伍的新民警,也能很快進入角色、明確職責”。萊蕪市公安局局長王茂禎表示,通過推行強制入軌,落實標準化執法已成為剛性紀律,“不換思想就換人、不守規矩就下課”。
萊蕪市公安局法制、督察部門還聯合成立執法督導隊,對各級各單位標準化執法情況不定期、不間斷督導,增強全體民警按標準執法、規範執法的主動性和自覺性。
“案件定性、法律條款適用及強制措施使用上稍有偏差,就可能成為社會矛盾的引爆點”。據萊蕪市公安局政委王維平介紹,公安執法監督一直存在力量分散、效能不高、落實不力等問題。“在執法監督委員會制度統領下,再造執法監督閉環,對所有案件及其辦理過程進行有效監督”。
目前,該局已在市、區兩級成立執法監督委員會,基層隊所普遍成立執法監督小組。對重大、複雜、疑難案件及執法過錯責任追究等重大事項,做到統一把關、集體表決。該制度實行以來,全局組織專題會議139次,研究疑難複雜案件98件,出臺執法規範性文件9份。
實踐兩年多來,萊蕪市公安局執法工作實現了零變更、零撤銷、零敗訴、零賠償的“四零”目標。 文/席 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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