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各酒店年夜飯定金標準不一
- 發佈時間:2015-01-16 10:31:38 來源:福州晚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福州晚報記者 李永華
福州晚報訊 春節越來越近,不少市民在預定年夜飯時發現,酒店通常都需要消費者支付一定的定金。不過定金需要多少也是一筆糊塗賬,並且福州各家酒店的標準還不太一樣。
福州晚報記者昨天從多家酒店了解到,羊年的年夜飯從去年10月底開始接受預定,目前福州不少酒店年夜飯的預定較為火爆。其中,大多中檔酒店的年夜飯單價多在每桌1500元至2000元,高檔酒店的年夜飯單價為每桌3388元至6888元,而在預定年夜飯時,幾乎每家酒店都會要求消費者預先支付一定數量的費用。
不過,福州晚報記者採訪發現各家酒店對定金的收取標準差距較大。有的收取整桌菜金的20%,有的要求收70%,還有的表示先收取一半的菜金。例如,晉安區一家酒店表示,他們酒店年夜飯一桌菜金為3000多元,預定時消費者要先交2000元左右的定金。一些酒店相關負責人告訴福州晚報記者,根據往年經驗,家庭年夜飯消費會存在一些變數,每年都有消費者要求變更或取消,收取定金主要是為了維護酒店的利益。
對此,專業人士提醒市民,預定年夜飯時要特別注意“定金”和“訂金”的區別。“定金”有擔保的作用,金額不得超過總價款的20%,如果商家違約,會承擔向消費者支付雙倍“定金”的違約責任;如果消費者違約,商家就不會返還“定金”。而“訂金”具有預付款性質,但不具備擔保性質,無論是商家違約還是消費者違約,都要按照雙方事先的書面約定或商業慣例去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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