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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年夜飯要提前交全款 律師幫消費者維權支招

  • 發佈時間:2015-01-14 14:29:19  來源:今晚報  作者:劉英潮  責任編輯:時習

  即將進入農曆臘月,本市眾多餐飲商家迎來年夜飯預訂高峰。有消費者日前向本報“消費直通車——今晚3·15熱線”欄目投訴,有商家要求消費者提前交年夜飯全款。本市法律專業人士指出,商家和消費者必須處於對等原則,消費者可以選擇拒絕,或者通過增加詳細條款來約束商家。

  楊女士不久前在“老四海居”預訂了今年春節年夜飯。在交了300元定金後,她被通知必須在今年1月15日之前補齊全款。對此,她感到難以接受。記者聯繫該商家後,值班經理告知,平時就有客人預訂菜品後反悔,而春節期間的1088元和1288元兩種年夜飯套餐的成本較高,為了避免浪費就要求顧客必須提前支付全額飯費。商家強調,這是通過合同約束消費者守信。隨後記者以顧客身份走訪了附近的幾家餐館以及星級酒店了解年夜飯定金情況。儘管幾家星級酒店年夜飯定價高於該商家,但是定金最高只需交全款的一半。

  本市律師王秋惠指出,在年夜飯合同的簽訂方面,必須尊重買賣雙方公平交易的意願,雙方都有選擇的權利。如果消費者不接受交全款,可以拒絕商家;而如果接受全款支付條款,從對等角度出發,建議消費者在合同中增加商家責任義務的條款。例如,要求商家也必須列出功能表明細(包括主料輔料規格、克重和口味等)、入席時間、上菜時間等細節。消費者還可在合同中標明:一旦商家出現了違約情況,必須全款賠償。此舉也增加了商家的違約責任,將來一旦有糾紛,消費者可以據此獲得司法支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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