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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業定價市場化能否化解與業主矛盾

  • 發佈時間:2015-01-14 11:19:00  來源:人民日報  作者:廖君 李偉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年伊始,國家發改委宣佈放開多項商品和服務價格,其中頗為引人關注的是非保障性住房物業服務、住宅小區停車服務價格,將走市場化定價之路。對此,一些小區業主表示擔心,物業公司管理如果不能公開透明,政府監管又較少觸及這一領域,今後如何進行維權?

  業委會不健全,業主權益難維護

  近年來,由於私人購房增多,汽車數量增多,一些小區業主同物業公司成了一對冤家,從小吵小鬧拒交物業費、隨意亂停車,到業主和物業公司之間上演全武行,甚至出現開車撞物業中心的過激行為。

  “物業費?我們從來鬧不清是怎麼花的。”市民董女士住的是上世紀90年代建成的小區,沒有業主大會和業委會。

  “這兩年,不少小區業主、業委會和物業公司之間,都因為物業費漲價出現過矛盾。”一位業內人士告訴記者,物業公司時常會以虧本為由提出漲價,可由於帳單不透明,無法獲得業主同意。物業公司要麼自行決定從小區撤離,要麼消極怠工,甚至出現過偽造業主簽名以實現上調物業費的情況。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調整物業服務、停車服務價格,必須由業主委員會通過或2/3以上業主同意。然而,我國不少住宅小區業委會不健全,難以維護業主權益。

  政府放手定價權,加強監管,促進雙方協商

  “政府放開價格,是不是物業公司漲價就不需要到政府備案了?擔心物業公司隨意調價。”家住武漢市光谷一小區的居民陳女士表示。

  也有人士認為,政府放手服務定價權,有利於通過市場手段讓物業收費更合理。

  湖北省物價局工服處處長雷方清對記者説,政府放開價格之後,將使業主與開發商、物業公司處於平等地位,雙方協商定價,物業要提高收費須獲一定比例業主同意。

  武漢市政府參事葉青認為,今後的小區停車費用將由業主與物業公司進行協商決定,業主委員會將産生巨大的作用。

  武漢市武昌區徐東大街一小區物業管理公司劉經理坦言,即便放開,物業公司也不太可能隨便漲價,而是要經過業主委員會的同意。當前,物業管理競爭激烈,業主可以解聘不滿意的物業公司。

  業內人士介紹,物業服務是典型的勞動密集型行業,人力成本就能佔到70%,雖然運營成本和勞動力成本上升,但是一些物業公司多年沒有上調物業收費。

  武漢市物業管理協會副秘書長顧玉蘭説,較低的物業費標準不僅影響到個別企業生存,也嚴重制約了物業管理行業的健康發展。

  一些小區業主表示,如果物業公司能夠公開經營收支情況,同時想方設法提高服務品質,自然價格調整也會獲得業主的支援。

  專家建議,政府對於住宅小區的物業、停車服務收費不能只放不管,價格監管部門要依法查處串通漲價、價格欺詐等不正當行為,防止出現“一放就亂”的局面。

  (據新華社武漢1月13日電 記者廖君、李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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