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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管“灰色收入” 掃清網店納稅障礙

  • 發佈時間:2015-01-13 06:34:01  來源:南京日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亮點一

  使用統一識別號,可有效監管“灰色收入”

  國務院法制辦日前公佈了《稅收徵管法》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其中有兩大亮點:一是將施行統一的納稅人識別號制度,二是網路交易平臺應向稅務機關提供電子商務交易者的登記註冊資訊等。

  我市稅務專家認為,此舉將有效地堵上現行稅收徵管中的一些“漏洞”,以後稅務機關通過公民的納稅人識別號,就可以查到其工薪所得、買房、購車等納稅信用記錄,還能有效監管“灰色收入”。另外,也為向在淘寶等電商平臺上開網店的小賣家徵稅掃清了障礙。

  意見稿提出,國家施行統一的納稅人識別號制度,由稅務機關統一登記管理。納稅人簽訂合同、協議,繳納社會保險費,不動産登記以及辦理其他涉稅事項時,應當使用納稅人識別號。

  “目前我市企業都有一個納稅人識別號。”市地稅部門一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這個識別號全省聯網,也就是説,企業在省內其他城市如果有業務的話,南京的稅務機關能夠很方便地掌握,便於徵管。不過,關於自然人的納稅識別號,目前還沒有完全建立並統一;只有自然人主動去稅務機關登記、申報時,才會給一個與身份證號一致的稅務管理碼,目前也只是全市聯網。

  “將來自然人納稅識別號統一建立後,可以有效地堵上目前稅收徵管中的一些漏洞,特別是大量存在的灰色收入、外快等。”南京審計學院教授蔣大鳴説,“比如一個專家到外地去講課,只要對方給他發了報酬,並登記入賬,南京的稅務機關就能通過納稅人識別號,及時掌握這筆收入,想瞞報、偷逃稅款就沒那麼容易了。在一些發達國家,都是通過自然人納稅人識別號來管理的。”

  亮點二

  掌控登記資訊,為小網店徵稅掃清障礙

  徵求意見稿中,有一條新增內容非常醒目,即網路交易平臺應當向稅務機關提供電子商務交易者的登記註冊資訊。同時明確,從事網路交易的納稅人應當在其網站首頁或者從事經營活動的主頁面醒目位置,公開稅務登記的登載資訊或者電子連結標識。

  這樣一來,對於社會上爭議頗多的網店徵稅問題,也有望迎刃而解。“從稅法上來説,有收入就要繳稅。但事實上,一些小網店根本沒有辦理工商登記註冊,從未繳過稅,稅務部門掌握其實際經營情況也十分有難度,因為沒有‘抓手’,掌握不到資訊。”蔣大鳴説。

  而規定網路交易平臺向稅務機關提供電商交易者的登記註冊資訊後,就不存在上述問題了,稅務部門可以輕鬆掌握網店的相關資訊,為其依法納稅掃清了障礙。

  本報記者 李子俊 通訊員 承曦 楊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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