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鐵腕執行新《環保法》
- 發佈時間:2015-01-12 15:26:00 來源:寧夏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新《環保法》本月起實施,各級環保執法面臨“最嚴格的執行力”考驗。記者1月11日獲悉,寧夏回族自治區環保廳要求各級環保部門主動作為,鐵腕執法,絕不可使這部新法“架空”。
新《環保法》提供了一系列足以改變現狀,並且有針對性的執法利器。為了做好新法普及工作,自治區環保廳邀請多位專家就新環保法和兩高司法解釋,結合環境品質現狀、企業環保責任、環境違法典型案例等,全面系統地對企業法人、各級環保局局長、執法人員進行了培訓。積極研究措施,確保新法規定落到實處,確保執法責任履行到位。2014年10月8日,自治區十一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審議通過的《污染物排放管理條例》後,自治區環保廳出臺環保約談辦法,對存在環保法規政策標準落實不力、監管職責不到位,致使轄區內發生或可能發生嚴重生態環境問題、主要污染物超標或超總量排放等情形的地方政府,以及其相關部門或企業,進行約談並督察整改。2014年12月26日,自治區環保廳、財政廳聯合出臺的《寧夏環境違法行為有獎舉報辦法》正式實施,鼓勵實名舉報環境違法行為。
“新《環保法》增加了按日計罰制度,等於給環保違法企業念‘緊箍咒’。”自治區環保廳相關負責人介紹,新法規定罰款上不封頂,意味著很多違法企業肯定無法生存,會被淘汰。新法頒布後,自治區環保廳致信2000余家重點企業,力邀企業承擔起社會責任,參與共建“美麗寧夏”。各企業針對各自存在的問題積極整改,主動完善技術缺陷,迎接“史上最嚴”《環保法》的實施。(記者 李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