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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動車騎一個月壞了沒開發票商家拒“保修”

  • 發佈時間:2015-01-10 06:35:46  來源:燕趙晚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本報訊(記者 田思雨)“我剛買1個多月的電動車前減震壞了,還在保修期內,但是售後因為我沒有正規發票拒絕維修。”市民李先生昨天打來電話時,相當氣憤。

  記者了解到,去年12月2日李先生在省測繪局附近買了一輛“吉祥獅”品牌的電動車,“當時是店家推出的一個以舊換新活動,我用一輛舊電動車另外加1900元換了一輛新電動車。”李先生説。可是,好景不長,前幾天電動車的前減震壞了,鬱悶的李先生拿著保修卡和收據到購買電動車的店舖進行修理。

  據李先生介紹,電動車保修卡上的保修期是半年。然而,令他意想不到的是,店裏工作人員以沒有發票為由拒絕給電動車免費維修。“當初買的時候我也向他們索要過發票,但工作人員説電動車如果壞了拿著保修卡和收據到售後就能維修,可是誰想到他們現在又不承認了。換一個減震少説也得花200塊錢,讓我出錢有點屈。”李先生説。

  隨後,記者聯繫了銷售“吉祥獅”電動車的這家店舖。一位工作人員説,李先生購買的電動車是店裏的打折促銷品,可能當時來修理時産生了一點小誤會,工作人員沒有進行維修。請李先生有時間攜帶電動車、保修卡和收據到門店進行免費修理。不過,截至昨天下午,李先生的電動車仍未得到修理。

  針對李先生的遭遇,記者撥打了市工商局12315熱線,一位工作人員説,消費者在購物時一定要認真謹慎,確保商品正規合格後再購買。尤其是購買電動車等易損耗商品時,一定要向商家索要正規發票,從而減少不必要的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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