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力實施自貿區與自貿園區戰略
- 發佈時間:2015-01-08 06:29:26 來源:浙江日報 責任編輯:羅伯特
秦詩立
自貿區與自貿園區戰略均是國家意志重要體現,兩者有交集亦有不同。自貿區協定是國家之間為促進經濟、貿易、投資等一體化發展而開展的相關規則協商與共識取得。不同自貿區協定有不同的關注重點,有不同的門檻標準或規則約定,有較強的俱樂部特徵與貿易轉移效應,是國家或地區間爭奪國際經貿話語權和“朋友圈”的戰略決策。
自貿園區是一國內部設立的“境內關外”區域,基本功能以保稅物流為主,衍生發展轉口貿易、國際採購、保稅加工、國際結算、航運金融、海事服務。就內涵而言,國際主流的自貿園區與國內的綜合保稅區/保稅港區基本一致,是自貿區戰略實施前沿陣地。上海自貿試驗區可視為中國特色的新型自貿園區。
對作為我國改革開放前沿陣地的浙江來説,新時期既需主動參與國家自貿區戰略,也需加快健全自貿園區體系,努力實現兩者良性互動,來更好突出浙江優勢,更好服務於國家自貿區戰略。
浙江參與國家自貿區戰略的途徑,建議著力三方面:一是培育跨國公司,作為自貿區戰略實施主體。聚力培育兩大類跨國公司,一為傳統製造或貿易型,以新型民企集團培育為重點,可重點在新一代資訊技術、精密製造、白色家電、紡織服裝、專業市場等領域培育;二為新興服務型,可重點在電子商務、網際網路金融、雲計算、大數據、網路安全等領域培育。二是建設海外生産貿易基地與企業家資源網,作為自貿區戰略支點。積極發揮海外生産貿易基地建設相對領先、海外企業家資源相對豐富的優勢,進一步完善其組織與功能,增強對全國和國際市場主體開放度,擴展金融、資訊、技術等服務能級。三是爭取代表性企業參與自貿區談判,更好增強市場話語權。特別在電子商務、網際網路金融、網際網路安全、資訊經濟等新興領域,積極爭取浙企參與國際規則訴求、研討、制定的機會和渠道。
浙江實施自貿園區戰略的任務重點,建議聚焦為:加快健全浙江綜合保稅區體系,建好寧波梅山保稅港區、舟山港綜合保稅區,加快杭州、寧波、義烏、溫州、嘉興、台州等綜合保稅區謀劃與創建,突出建設特色,增進綜保區間合作共贏,增強帶動區域升級發展能力;創新建設新型自貿園區,如杭州跨境電子商務綜合創新實驗區、杭州網際網路金融綜合創新實驗區、衢山自貿島等,結合新一代網際網路經濟國際化拓展與大宗商品市場話語權增強;推動浙滬共建上海自貿實驗區,協商推動上海自貿試驗區擴容到小洋山北側區域,實現共建共贏。
同時,積極加強自貿區與自貿園區戰略互動。一方面,自貿園區是自貿區戰略實施重要載體,但不是全部。對應,浙江參與國家自貿區戰略,既需立足自貿園區創建與發展,亦需著眼全省,加強現代産業集群、新興産業、企業集團等的國際化培育,實現兩條腿走路;另一方面,積極總結、提煉寧波保稅區等自貿園區建設經驗,並加快全省推廣,以增強響應國家自貿區戰略的水準與能力。
此外,浙江需把自貿區和自貿園區戰略實施與現正開展的相關重大舉措,如“四換三名”工程、工業強省建設、資訊經濟培育、“四張清單一張網”實施等有機結合起來,形成推進合力。
總之,新時期浙江需把自貿區與自貿園區戰略實施放到更突出位置,作為全省轉型升級發展的戰略機遇與前提、重要途徑與動力,來審時度勢,協力抓實、抓好。要樹立“機者如神,難遇易失”的危機意識,積極行動,緊抓不怠,務見真章。
(作者單位:浙江省發展規劃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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