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發佈《進口廢物管理目錄》(2015年)的公告
- 發佈時間:2014-12-31 15:51:17 來源:環保部網站 責任編輯:羅伯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控制危險廢物越境轉移及其處置巴塞爾公約》、《固體廢物進口管理辦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環境保護部、商務部、發展改革委、海關總署、質檢總局對2009年公佈的《禁止進口固體廢物目錄》、《限制進口類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目錄》和《自動許可進口類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目錄》進行了調整和修訂,現予以公佈。
本公告自2015年1月1日起執行。環境保護部、商務部、發展改革委、海關總署、質檢總局2009年第36號公告,環境保護部、海關總署、質檢總局2009年第78號公告,環境保護部、海關總署2011年第93號公告,環境保護部、海關總署2013年第7號公告同時廢止。
特此公告。
附件:1.禁止進口固體廢物目錄
2.限制進口類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目錄
3.自動許可進口類可用作原料的固體廢物目錄
環境保護部
商務部
發展改革委
海關總署
質檢總局
2014年12月30日
抄送:各省、自治區、直轄市環境保護廳(局),新疆生産建設兵團環境保護局,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商務主管、發展改革部門,海關總署廣東分署、各直屬海關,各直屬出入境檢驗檢疫局。
環境保護部辦公廳2014年12月30日印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