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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財型保險銷售員須持證上崗

  • 發佈時間:2014-12-30 02:12:38  來源:京華時報  作者:佚名  責任編輯:羅伯特

  京華時報訊(記者牛穎惠)為了徹底解決保險銷售誤導等行業頑疾,昨天,北京保險行業協會和北京保險仲介行業協會宣佈,北京地區人身保險銷售從業人員銷售資質分類管理試點工作正式啟動,2015年起銷售理財型保險産品的代理人必須持證上崗。

  據了解,在此之前,中國保監會發佈了《保險銷售從業人員監管辦法》,其中規定,保險銷售從業人員應當具備大專學歷,取得全國通用的資格證書,方可在全國範圍內銷售保險産品。而此次試點進一步細化,意在規範銷售行為,主要針對産品形態相對複雜的人身保險新型産品設立了兩類銷售資質:一是分紅險、萬能險銷售資質,二是投連險、變額年金保險銷售資質。

  簡言之,從2015年開始想要從事保險産品銷售首先要取得“保險銷售從業人員資格證書”,若想進一步銷售理財型保險産品則需要另外通過兩項考試。

  過去20年間,壽險業的快速發展很大程度上得益於行銷體制和渠道創新的紅利,但銷售從業人員素質偏低,與行業發展速度脫節、與消費者的需求不匹配的弊端始終沒有得到根本解決。因此,提高銷售從業人員的文化素質和專業素質,已成為保險業深化改革、攻堅克難的關鍵一環。

  記者採訪了解到,銷售誤導佔保險投訴比重高,其中新型保險産品,尤其是分紅險産生的銷售誤導投訴情況居多。

  北京保監局壽險處處長陸玉華表示,“監管部門通過設置最低學歷要求來提高從業門檻,並對新型産品(理財型保險産品)設置銷售資質分類管理,旨在改善從業人員存量,健全銷售人員管理、培訓體系。”

  北京保險行業協會常務副會長兼秘書長陳志強表示,考慮到行業現有9萬餘名人身險銷售從業人員(其中保險公司銷售人員數量約7.5萬人)需要參加學習培訓和資質考試,北京保險行業協會設置了為期半年的過渡期。自2015年7月1日起,凡是未取得銷售資質的人員,將禁止銷售分紅險、萬能險、投連險和變額年金保險産品。陳志強同時表示,此次提高銷售從業人員準入門檻,短時期會對保險公司造成一定影響,一部分銷售從業人員可能會被淘汰,行業不可避免經歷陣痛期。但這也將發揮示範效應,鼓勵更高素質人才加入。

  據悉,保險行業協會已經組織專家學者編寫了一套專用教材,設置專門的題庫以供保險行銷員學習提高。此外,為了提升行銷員素質,配合學習專業知識,與保險公司合作免費推出網上學習平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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